不久前,浙江同志和江苏同志提出了关于设立“中国旅游日”的建议。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倡议。于此,也让我们不能不联想到联合国的“世界旅游日”。
一、新时期的旅游发展需要更多的共识
现在,每年的 9月 27日,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的世界旅游组织(UNWTO)都要在全球各地庆祝“世界旅游日”。就像联合国的“世界人口日”、“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世界水日”等一样,它们的设立,都是要唤醒全球民众以及各国政府对于人类生活生存要素的重视。“世界旅游日”的设置,其立意自当是为了进一步阐明旅游对于人类的意义和价值。
世界旅游组织的“世界旅游日”活动,是在 1980年开始的。近些年来,也越来越受我国相关行业和旅游主管部门的重视;但是,除了当年主办庆祝活动的城市外,全国民众对它的了解还是十分有限的。这里,我们不妨先看看世界旅游组织为每年“世界旅游日”确定的主题口号:
旅游业的贡献: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 1980年)
旅游业的骄傲:好的客人与好的主人(1982年)
旅游和假日对每个人来说,既是权利也是责任(1983年)
旅游: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1986年)
旅游者的自由活动创造了一个共融的世界(1989年)
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的员工、高质量的旅游(1994年)
旅游业:21世纪提供就业机会和倡导环境保护的先导产业(1997年)
旅游业:和平和不同文明之间对话服务的工具(2001年)
旅游:消除贫困、创造就业和社会和谐的推动力(2003年)
旅游和交通——从儒勒•凡尔纳的幻想到 21世纪的现实(2005年)
旅游业:为女性打开大门(2007年)
……
从这些主题口号中不难看出,现在我国居民对于旅游和旅游业的认知,与联合国提倡的认知还是有较大距离的。可以毫不隐讳地说,我们的一些研究者(尤其是一些刚刚介入旅游研究的其他领域的学者)对此也认识不清,甚至还在以其对旅游的误解误导着受众。
像1990年世界旅游组织“认识旅游事业,发展旅游事业”的主题所表达的内容那样,人类只有全面地认识旅游事业,才能够发展旅游事业。同时,也只有真正认识了旅游的意义,旅游者才能够在体验中获得更佳的享受,人类才能够有更多的受益。所以,我十分赞同浙江和江苏同志关于设立“中国旅游日”的倡议。“中国旅游日”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更有利于老百姓和国家从旅游活动的开展和旅游业的发展中受益。尤其是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力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关注民生的新时期,我们就更需要建立起与全球接轨的对旅游的更准确的共识。
二、关于“中国旅游日”日期的考虑
那么,“中国旅游日”应该确定在哪一天呢?
有关资料显示,“世界旅游日”9月 27日的由来,是基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它的纪念意义;二是这天与人类旅游活动的关系。9月 27日这天,既是 1970年国际官方旅游组
织联盟在其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成立世界旅游组织章程的日子,又大约是北半球旅游高峰开始淡出和南半球旅游高峰开始凸显的日子。如果也考虑与之近似的因素,我觉得浙江同志建议的“5月 19日”还是十分可取的。
“5月 19日”,是一个关于我国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出游的纪念日。因为,在《徐霞客游记》的开篇,记载着“癸丑之三月晦,自宁海出西门,云散日朗,人意山光,俱有喜态”。
这里的“癸丑”是明万历四十一年(公元 1613年),这年的阴历“三月晦”是公历的 5月 19日。游记记载的就是在“俱有喜态”的这天,徐霞客从浙江的宁海开始了他的这一系列的征程。
徐霞客在我国文化史和旅游史中的地位,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他的《徐霞客游记》在我国文化典籍和游记中的价值,也是其他同类典籍难以比拟的。
现知我国最早的游记著作,应该是西晋咸宁太康年间在汲郡出土的竹书《周王游行记》(今存残本称《穆天子传》)。周穆王的西游,还有许多古代典籍可以印证,因此说周穆王
是我国远古典籍中有记载的著名旅行家,一点也不过分。当然,我们也不妨以他的出行的第一天作为节日来考虑,但是现今残存的《穆天子传》已经查不出他最早出发的日期了。秦皇、汉武也是公元前我国十分突出的“旅行家”,古史中也有不少对他们巡狩活动的夸赞,但是,如果把他们的活动作为新时代人民节日的渊源,怕也经不起太多的推敲。其后的张骞、郑和等人,其足迹自然更远,可惜的是他们的出使身份与出行的方向也还略显单一。法显、玄奘、鉴真远行对国际文化交流的贡献,是举世皆知的,当然我们也不妨把他们的活动考虑为节日设置的由来。
但是,如果把“中国旅游日”的设置与中国百姓的旅游活动联系起来,相形之下,徐霞客出行的“三月晦”,也就显得更合适一些。因为,对于地处北半球中纬度的中国多数百姓而言,阴历三月下旬正是春深似海相约出行的好时机。游记中徐霞客的这次远游,为什么要选在暮春“三月”,书中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如果将它与中国经籍《论语》、《诗经》等的描述结合起来思考,或者徐霞客的选择有着中国文化的渊源。《论语•先进》记述的孔子最欣赏的“春游”,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时间自当是暮春三月无疑;而在反映上古春游的《诗经•溱洧》中,诗中描写的溱水洧水逐渐进入丰水期,男女以“芍药” 相赠的时候,也正好是暮春。如把徐霞客出行的“三月晦”(阴历三月的最后一天)对应为当年的公历(也就是折换成现在我国通用的公历),5月 19日这个日子及其前后,也仍然是适合当今中国百姓出游的好季节。假
如以《诗经•溱洧》中的“芍药”为标志,在中原地区,芍药的花期比牡丹略后,如果从物候学的观点来考察,最佳的花期也是公历 5月的中下旬。
三、“中国旅游日”的活动内容与意义
但是,笔者觉得,就像“世界旅游日”是节日而非假日一样,“中国旅游日”也应该定位于节日而非假日。
首先,它应该是面向中国民众普及旅游知识的日子,就像世界旅游组织每年发布“世界旅游日”的主题口号一样,我们也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出每年的宣传教育主题(如果来得及的话,2009年“中国旅游日”的主题就不妨考虑为——“发展旅游:丰富居民生活,拉动内需”),以进一步阐明旅游对我们国家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加深各地居民、各个行业、各领域的研究者,以及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旅游的理解和认识。
同时,旅游的相关行业更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以自我教育为中心,进一步拉近自己与服务对象的距离,与消费者的距离,改进工作,以之作为一年一度的自我提升与鞭策。应该让旅游工作者从节日和节日的活动中亲身感受到自己肩上的重任和自己职业的光荣。
当然,这个节日还将为旅游者带来更多的欢乐,在节日期间或节日前后的周末,也不妨借鉴世界旅游组织在世界各地举办庆祝活动的办法,创造条件举行一些区域性的文化文娱活动,一些景区景点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推出降价或免费接待等优惠,各级学校也可以面向社会普及中国地理知识和中国旅游史、交通史、国际交流史……应该相信,各地方政府和相关方面,一定能够把节日活动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总之,“中国旅游日”应该是一个
既有利于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让旅游者享受到节日的欢愉,又可以让人们了解中国旅游文化传统,得到教益的日子。
今天的旅游业,早已突破了人们过去的旧认识,它的日新月异正在使它成为跨越许多领域的产业集群。在我国新修订不久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虽然只有“旅行社业”以旅游旅行的名目出现在“L”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第“74”大类的“商务服务业”下的第“748”中类里,但是在人们熟知的旅游供给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却跨入了许许多多的相关行业— —“食、住”是划分在“住宿和餐饮业”(I门类)的,“行”是划分在“交通运输业”(F门类)的,“游”主要划分在“公共设施管理业”(N门类),“购”划分在“批发和零售业”(H门类),“娱”划分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而乡村旅游和工业旅游的开展,又将旅游活动涉及的经济门类扩展到了A、B、C、D、E诸多产业。很显然,满足居民需要的旅游供给更需要这个产业集群中各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协同努力。“中国旅游日”的设立,正是一个在意识和理念上进行产业协调整合的好机会。可以相信,通过“中国旅游日”的设立和进一步的安排,定会使国民经济的更多门类认识到自己在我国旅游供给中的地位,从而在满足居民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国际友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对“中国旅游日”日期的再讨论
笔者上面的意见是去年 6月发表的。从当前各方专家和媒体所表达的意见来看,大家不仅对浙江、江苏同志的倡议有着一致的意见,对设立“中国旅游日”有着一致的意见,而且对把徐霞客出行日定为“中国旅游日”也取得了相当一致的认同。只是在具体日期上还存在着一些差异。我个人的感觉是,“中国旅游日”究竟定在哪一天,其实是一个次要的问题。
如果要对日期发表意见的话,“中国旅游日”是定在“5.19”,还是“每年 5月的第
3个星期日”,还是“三月三”,还是“清明节”,我个人认为,可能定在“5.19”会更好一些。
因为,“每年 5月的第 3个星期日”不便于中国普通百姓的记忆,也就可能为目标的实现带来麻烦。我国历史上“非固定日期”节日的遭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我国历史上曾经有个称为“上巳”的节日,那是阴历三月的第一个逢“巳”的日子,但是,因为三月的第一个“巳日”,在我国古代“干支记日”的历法中是在三月上旬变动的,不便于普通老百姓的记忆,所以这个节日没有能够保存下来(从而使得这个节日的意义和节俗,部分地转移到了“三月三”和“清明节”)。
而“三月三”或者“清明节”呢,又由于它们在中国传统节日的发展和变迁中已经成为了古代“上巳”、“寒食”、“清明”节日的融汇体,不仅已经汇合了汉民族远古的许多节日内涵,也还汇合了许多兄弟民族的节日历史。如果再把“中国旅游日”加进去,这些日子将会面临一种难以承载的重负;而其所造成的对传统节日的冲击,将不利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所以在日期的选择上还是不妨更慎重一些为好。
尽管《徐霞客游记》记载着“癸丑之三月晦”徐霞客从宁海开始了他的中年时期的征程,但是“中国旅游日”绝不仅仅属于宁海,它属于全中国。
江苏江阴是徐霞客的故乡,徐霞客的足迹几乎遍及全中国。由于其“年三十出游,携一..被,遍历东南佳山水,自吴越之闽,之楚,北历齐、鲁、燕、冀、嵩、雒,登华山而归;旋复由闽之粤,又由终南背走峨嵋,访恒山;又南过大渡河,至黎雅寻金沙江,从澜沧北寻盘江;复出石门关数千里,穷星宿海而还”(见《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一),所以,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北、山西、陕西、河南、湖北、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地与徐霞客便有着更加浓郁的感情,也更期盼着“中国旅游日”的到来。如果“中国旅游日”真正到来的话,国家和地方政府,理当对它们的节日活动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如果“中国旅游日”的庆祝活动也像“世界旅游日”那样选择活动的主会场,有同志提出,宁波和宁海,无锡和江阴,也就理当成为前期的首选。再加之江阴、宁海与纪念徐霞客相关的旅游节庆活动已经有了多年的经验,所以可以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把“中国旅游日”的活动办得分外出色。
当然,“中国旅游日”的设立,也许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牵头进一步研讨、论证,以便能够汇集各个方面的意见,使它真正能够产生出有利于国家和百姓的效果来。
注:本文系作者本人据其《关于“中国旅游日”的建议》(2008年6月在国家旅游局有关“中国旅游日”的讨论会上的发言)、《中国需要“中国旅游日”》(2009年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中国旅游日”座谈会的发言)及《对我国设立“中国旅游
日”的认识》(2009年5月在中国徐霞客学会“徐霞客与中国旅游宁海论坛”上的发言)合并整理而成。其中的第一、二、三节,是2008年6月讨论会上发言的原文全文,第四节是合并的2009年2月座谈会和2009年5月研讨会发言的部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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