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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旅客须知:第十五章飞机上的行为http://tour.sina.com.cn 2008年08月13日14:41 新浪旅游
第十五章 飞机上的行为 第九十二条 如果旅客在飞机上的行为危及到飞机或飞机上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或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不遵守机组的指示,或有其他旅客有理由反对的行为,承运人可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以阻止该行为的继续,包括对该旅客实施管束。 第九十三条 旅客不得在飞机上使用便携式收音机、移动电话、电子游戏机或包括无线电操纵的玩具和对讲机在内的发射装置。未经承运人允许,旅客不得在飞机上使用除便携式录放机、助听器和心脏起搏器以外的任何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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