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观光
签发对象:
能证明有充分的经济能力者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赴韩观光者
提供材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包括1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的任意2种
-在职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最近6个月内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交易记录
-能确认最近6个月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
-车辆·房产的所有证明
-社会保险加入证明(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或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3.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管辖范围的)
*能用在职证明确认居住在本馆管辖范围内的可免此项
签发对象:
北京城区户口(不包括郊区)者、5年内访问OECD国家(包括韩国)2次以上者(但不包括济州岛免签入境观光、团体观光、个人担保观光、访问研修(H-2)等)
提供材料:
签证申请表,护照(包括1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城区户口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
签发对象:
<211>工程大学在校生
提供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的电子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确认本人学历后直接打印提交
签发对象:
有效观光签证(单次、两次、多次)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以家庭为单位观光者。
提供材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 (包括1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签发对象:
4次以上访问者
提供材料:
1.签证申请表,护照 (包括1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管辖范围的)
来源:大韩民国驻中国大使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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