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 合法买枪是一种必须(图)(2)

喜欢
大字
小字
《旅行家》 微博 | 2010年07月05日14:26

南非的野生动物
南非的野生动物

  有理有证据:与南非警察打官司到底!

  2000年4月的一天,我在约堡唐人街买东西,违章逆向停车,被交通警抄牌。但因该条道路属于辅道,没有行车方向标志,当交通警抄牌时,我上前询问原由,被交通警呵止:闭嘴!交涉时,该警察有让我破财消灾之意,但对这种勾当,我非常不屑。于是“谈判”破裂。

  当交通警抄牌时,我发现此人衣冠不整,胸口没有别警徽和姓名牌以及警号,于是我伸手向他索取警察身份证(我手掌向上,没有身体接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这时,此交通警突然扔掉罚单,伸手将我的手反扭,并将我推离,同时另一只手按住腰部枪套!

  这时,我的第一反应是碰上假警察了!因为当时,当地华人报纸经常刊登有一帮冒充警察的抢匪,经常身穿制服,强行拦停华人车辆,抢劫华人……我马上掏出手枪,枪口朝地,口头警告:“不许动!我要看你的警察身份证!”正巧这时他的搭档跑过来,我一看情况有变,立刻将手枪放在地上,被他们“逮捕”。当时因为在唐人街,旁边大量中国人围观,却没一个站出来。而这时路过几个黑人,见我被警察铐上,上来就对我当胸推搡。

  到警察局后,我马上打电话给我一个白人老友Ziki,他正巧参加婚礼,穿着礼服就和他秘书赶了过来。但此时是星期日,警察局负责人不在,无法交保。  当夜,我独自在警察局看守所度过,一夜无眠,但也相安无事。

  星期一一早,Ziki再次来到看守所,在与负责警官勾通后,认为案情轻微,无需上法院,由法官决定是交纳保释金释放,还是继续关押。一般情况下,案件必须在72小时内上庭,由法官决定保释还是关押至审判。上午11点,在接受口头警告后,我被释放,同时要求我在下个星期二上法庭,因为当事警察以“攻击警察,持枪拒捕”为由起诉了我。

  回到家后,洗完澡后第一件事就是约了一位刑事律师,咨询案情。

  刑事律师告诉我:按这种情况,如果败诉,我将永远失去持枪权力,同时在警察局档案里会留有一个不良记录,甚至轻则罚款,重则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南非没有行政拘留之类的东西,6个月监禁就相当于有期徒刑。

  在一番考虑之后,我决定做无罪辩护。

  当时此事已在华人社区传开,嘲讽不绝于耳:“你有身份了,有枪了,敢跟警察斗了”,“你很要事啊,为什么不塞钱了事啊”等等。当然更不会有人站出来为我作证,尽管出事时身边就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星期二开庭,我早早来到地方刑事法庭,孤身一人,准备为清白而斗争。

  当天开庭,在N久等待之后轮到我上庭,人生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向法官宣誓:“我发誓,所说的一切全部属实……”当时,警察局已将案子转给了检察官。法官大人听了检方宣读起诉书之后,问:你是不是认罪?答复:无罪。接着法官问我:有没有钱请律师,没钱的话,法庭将为你安排一名辩护律师。 答曰:我有钱,5000以内,小的准备自请律师辩护,谢谢法官大人关心!(法庭上顿时哄堂大笑。)法官告知:两星期后与律师一同上庭“讲故事”。答曰:喳,谢大人!退堂,威——武——前后5分钟。

  两星期后,我和我自聘的辩护律师一起上庭,由律师代言,不带感情色彩的讲述事发当天的情况。完毕后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我和律师再次上法庭,这天应该由当事警察上庭讲故事,但此人因故未到场,白忙。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当事警察又是缺席。法官大人当庭直接拨通了交通警察相关部门的电话,警告如果此人再不到庭,将以藐视法庭罪把他铐过来,同时,电话同步录音存档。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那个警察总算到了,听他讲了10分钟故事后,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这次是我的辩护律师盘问当事警察,最重要一个问题是:事发当时,你是不是衣冠不整,拒绝出示警察身份证? 答曰:忘了。问:我的当事人的枪口是不是瞄准你?答曰:是!前后10分钟。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跟律师再上法庭,这次是由检方盘问我,故事我早已跟不同的人讲述了超过50遍,犹如滔滔江水,对答如流。10分钟后,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法庭上多了个证人,就是我那位白人朋友Ziki。他曾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警察局,亲眼看见那个警察衣冠不整,并故意跟他聊了几句,加深那个警察的印象。在我的证人宣誓做证后,律师又向法庭出示了事发前3个月当地的华人报纸,上面讲述有人假冒警察,进行拦路抢劫的事件,搞得华人社区看见警察就鸡飞狗跳。报纸由法庭专属中英文翻译员翻译,呈上法庭。20分钟后,退堂,威——武——两星期后见。

  两星期后,宣判的日子终于到了。双方上庭后,法官宣布(原文大意):经查,检察官起诉被告人攻击警察,起因乃是当事警察衣冠不整,同时当被告人按法律要求该警员出示警察身份证时,遭到拒绝。被告人的伸手索要证件动作,不构成人身攻击行为。攻击警察罪:无罪。持枪拒捕罪:事发当时,因为当地华人社区对假警察出没深有恐慌,而当事警员又拒绝出示警察身份证件,同时手摸枪套,从而使被告人做出过激反应。同时,被告人枪口朝地,口头警告,并没有防卫过当行为(南非枪支管理法规定:当自身生命受到威胁时,正常程序:掏枪,枪口朝地,口头警告,警告无效抬枪就打)。特别是,在被告人掏枪之前,当事警员并没有宣布要逮捕被告人。持枪拒捕罪:不成立。本庭判决:1、本案起诉撤消,被告人当庭释放;2、本庭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警察局,消除对当事人的不良记录(请注意,这时候已经是当事人,而不是被告人了); 3、将被警察局扣押的当事人手枪一枝,子弹11发,在24小时之内交还给当事人;4、当事警察执勤时衣冠不整,并且拒绝向当事人依法出示警察身份证件,违犯警察条例,本庭口头警告一次,记录在案;5、因本案当事人受到无辜逮捕,案在警察局居留所被无辜关押一夜,当事人有权在26个工作日内向约堡交通警察局和地方法庭提起申诉,要求赔偿。本案为终审判决。

  本案耗时2个多月,耗费律师费2600大洋,终于洗清罪名。事后,我也没有向约堡交通警察局和地方法庭提起申诉,要求赔偿。

  当中有个小插曲:案发后,我打电话给当地一家华人报社,告知所发生的情况,但同时请他们暂时不要见报。我会在每次上庭后告诉他们案情进展。同时承诺,无论胜诉或者败诉,我都会给他们一个完整的故事结局。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我胜诉,我将以法庭判决,洗清我的罪名。如果我败诉,对华人社会也是一种警示。胜诉后,我依约将一切告诉了记者,然后见了报。

  奇怪的是,当初那些冷言冷语全部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赞美,什么为华人争光啊,为华人出头啊,是条好汉啊,等等。更有甚者,约堡一位侨领把我捧为民族英雄。

  我只记得在这段时间,每当我打电话给旁观者,请求他们出庭作证时,对方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同时话里有话嘲讽几句;当地的华人社团,也没有一个向我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每次出庭,除了我的律师,只有那位白人朋友在百忙之中陪着我。

  判决我胜诉后,走出法庭门外,我问Ziki:“你为什么这样帮我? ”

  他回答:“如果事情跟你说的一样,那么你做了件正确的事,因为你需要帮助,而我应该帮助你。”

1 2 3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我有话说

您还可以看看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3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大家发现

为我发现

发现攻略
    发现微博
    新浪微博、博客、邮箱请直接登录
    忘记密码
    登录

    还没有新浪账号?

    立即注册
    X
    @明日香 提问中
    1/140
    此问题会同步到你的新浪微博
    提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