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旅游后付费”挑战“零负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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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旅游 微博 | 2013年07月19日17:00

  先参加旅游,行程结束后满意再付款,如果有两项以上内容不满意可以拒绝付款,这是上海一家旅行社近期推出的“新动作”。“先旅游后付费”如何实现旅游市场多赢,消除“零负团费”生存的土壤?

  “先旅游后付费”搅动一池春水

  先参加旅游,行程结束后满意再付款,这是真的吗?近日,上海一家旅行社推出了首个“先旅游后付款”旅行团,在行程、车辆、用餐、服务方面向游客做出了12项承诺,并在产品承诺书上写明只要游客认为有超过两项不达标即可拒绝付款,而游客如果对行程满意,在旅游结束后3天内付款即可。

  记者注意到,在“先旅游后付费”旅行团中,旅行社与游客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外,还与游客签订“服务承诺合同”,对用车、用餐等有具体细微的规定。例如,用车方面,车必须用18个月内的新车,司机必须着正装,不在车上抽烟,不在行程中打电话。一旦旅行社违反任何一项合同约定,经查属实的,将向旅游者赔偿100元/人,违反两项以上合同约定的,游客可以拒绝付款。

  挑战“零负团费”胜算几何?

  近年来出现的“零负团费”使旅游业的诚信度更加雪上加霜,那么,新生的“先旅游后付费”能否让零负团费销声匿迹?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旅行社通过“自我加压”,推出价格透明、服务有保障的旅行团,对旅客和旅行社来说是双赢,而当这种双赢形成了既定的良性循环后,还能起到引领市场、净化经营环境的作用,给旅游市场带来正能量。

  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负责人何一伟认为,除了市场定位准确,“先旅游后付费”模式的可持续性,还体现在旅行团的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有足够的动力接受游客的评判,导游是否有合理的薪资水平等。他希望能将这一模式进一步推广,让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秩序的“零负团费”无立足之地。

  可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

  一位旅行社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也没有法定标准的话,要大幅度推广这一做法尚有难度。“消费者和旅行社方面相互不信任是一个重大阻碍,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和第三方支付的方式,由其依据事先征得双方同意的条款进行裁决。”

  楼嘉军指出,在社会诚信体系尚待建立的大背景下,采取此法的旅行社一旦遭遇游客不诚信,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对诚信经营的旅行社来说也是一个打击。为了提高诚信旅行社经营的积极性,他建议引入在饭店业行之有效的“押金”制度,游客在出行前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在旅游结束后再进行结算,如果游客觉得在旅行过程中有不满意的,可以在结算的时候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在业内人士看来,“先旅游后付费”全面推广还面临着长途游环节较多、旅行社对旅游过程控制力不高的难点。和短途游不同的是,在长途游尤其是出境游中,旅行社大多只负责统筹工作,而游客在当地尤其是境外的服务一般由地陪来负责,目前对地陪的服务质量相对而言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何一伟表示,长途游的不可控因素较多,如何控制好地接,保证供应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都是企业需要不断研究的课题。(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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