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旅游年鉴 喜怒哀乐贯穿始终(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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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微博 | 2011年12月30日10:38

  No.5有木有

  “服务费”被提上日程

  穿越2011年4月

  导游“服务费”提了好几年,到底有木有?即使今年国家旅游局支持把这一问题提上旅游法立法的议程,人们还是未免会投以“不屑”的眼光并心存疑虑。大家都知道,这是大势所趋,但到底有木有,何时有,却木有确切的答案。

一位表演的小女孩收到小费十分高兴。一位表演的小女孩收到小费十分高兴。

  ◆现场

  支付国内导游小费的问题

  正被提上旅游法立法议事日程

  2011年4月,全国人大旅游法立法调研组在武汉调研时,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透露,支付国内导游小费的问题正被提上旅游法立法议事日程,但绝对反对导游强要、索要。2011年10月,携程旅游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在国内旅游市场试水“为服务付费”,做第一个吃螃蟹者。

  2011年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旅游时代举办“导游服务费,您持怎么样的态度”沙龙,集聚广东各大旅行社代表及导游代表,深入探讨导游服务费、小费等问题。沙龙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持续关注,舆论上给导游“服务费”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辐射

  重新正视导游这一职业本身

  A、导游“服务费”的讨论让人们重新正视导游这一职业本身。这也间接涉及到如何解决旅游体制遗留的深层次问题,有利于社会旅游秩序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清算廉价团、强迫购物所带来的连锁问题,缓和和处理好游客与导游目前的“尴尬”关系。

  B、国家旅游局局长的行动及携程旅游启动旅游服务费(小费)项目对整个行业有带头作用,很多旅游企业也已经在内部实施导游收入新标准,这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比较大的促进作用。

  C、如果关于支付国内导游小费的问题在旅游法立法成功,这对整个旅游业的法制示范具有标志性意义。随着国内旅游业的深入发展,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凸显的是旅游法制脆弱的一面,很多方面和领域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局面。

  ◆立场

  行业弊端不该由

  “食物链”末端的导游独自承担

  导游“服务费”问题说白了是旅游行业发展中疑难杂症的综合表现。很多时候,这种行业上的弊端剪不断,理还乱,最终导游却成了最直接的戴罪羔羊和受害者。畸形的行业机制也让导游这一职业颇受非议,被戴有色眼镜看待,很多导游都坦言:多数时候,事非得己,出来“混”,谁都不容易,他们也只是处于“食物链”的末端。这话说出来让人无比心酸,从关于导游“服务费”的网络调查看出,这一问题的解决比想象中还要难。但不管导游“服务费”问题最终能不能成行,我们必须明确一点:行业弊端不该由“食物链”末端的导游独自承担。

  采写:南都记者陈坚盈 CFP供图(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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