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4月5日起下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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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微博 | 2013年04月03日09:45

  昨天,中国国航吉祥航空等航空公司纷纷发公告称,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

  根据调整通知,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其中,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公布2013年4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通知》显示,中石油决定自4月1日起下调2013年4月份航空煤油结算价格;其中,销售公司供中航油的3#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7855元/吨调整为7377元/吨,下调478元/吨,超过了250元/吨的调整临界点。

  据了解,由于今年1月、2月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变化幅度超过250元/吨的调整临界点,当月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均未调整,由于3月国内航油出厂价上涨幅度超过250元/吨,因此3月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上调了10元。(记者廖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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