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产品竞争力 加速创新提升游客体验
中青旅控股副总裁李京表示,为了贯彻《旅游法》精神,中青旅在产品设计思路上重点关注如何提升客户体验,进一步将自费和购物两个环节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十一期间新上线的线路都以“三无产品”为主——“无自费无购物无小费”。
李京表示,旅游法会触动现有机制下的部分旅行社的利益,但对于诚信经营、重视品质的旅行社,反而带来更多的保护和更大的机会。
其中,第三十五条针对购物和自费项目的限制条款,以及消费者购物退货的救济条款,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零负团费现象。
如果法规得以切实遵守,价格回归到合理范围,意味着旅行社将在同一合理的价格区间内竞争,经营者搏的是服务、规模和经营策略,而不用去搏良心的底线,不用在更低利润和不可思议的低价之间做取舍,这样的市场环境将更为公平和健康。
此外,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六条对高风险项目实行经营许可和责任保险制度,填补了目前在此方面的法律空白。
新的旅游法在中长期会在规范市场、形成透明消费方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市场的认同需要时间,我们相信随着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逐步成熟,中国旅游市场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健康,越来越合乎市场规律。【详细】
市场观察:
出游价格开始“喊涨”
我国旅游法正式施行进行倒计时,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 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此,“十一”假期不少出境游线路以纯玩团为主,团队行程中还安排了宽裕的自由行时间,线路价格同比有所上涨。以泰国游为例,10月1日出发、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的6天纯玩团报价为10780元,由于取消了自费项目和购物点,相比去年同期,价格上涨1000多元。携程相关负责人表示,欧洲、美国等长线产品因为售卖较早,已经售卖过了大半,部分产品已经售罄,但新的产品还在观望中未上架,“如果要将原本自费的项目含在行 程中,受成本影响,价格肯定要上涨。”国内游方面,包括大通旅游在内的多家旅行社的10月线路要等到8月底才会最终确定,价格可能也会上涨30%左右。【详细】
服务战接替价格战
以往的价格战导致不少卖家以低价来破坏旅游市场的秩序,《旅游法》其实就是对这些乱象的整顿。在打击旅游低价低质恶性竞争的同时,也倒逼旅游行业在产品和服务品质上做出提升。
《旅游法》实施后,消费者会转变思路,愿意多花几百元换来更高品质的旅游服务。一位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旅游法》打击“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潜规则”,加之“十一”黄金周的影响,导致10月出行的旅游团费大涨。【详细】
旅游市场日趋透明化,让不少旅游业界人士感到要从中获得更多利益难度越来越大。
业界人士表示,正是因为传统旅行社获利能力不高,一些有规模的大社才将从旅游市场赚取的现金流投入地产等其他项目的开发,但由于这些项目的运转又需要现金流的支撑,因而旅行社大肆招揽散客报名套现。打价格战,则是最容易吸引散客的眼球。
因此,摆在各旅行社面前的路,就是要迅速找到新的市场机会。【详细】
微博热议:旅游法能带来多大改观?
@戴斌_旅游:感觉今年国庆节期间,围绕《旅游法》第35条,政府监管部门、旅行社、目的地商家和游客之间可能会有一个较为复杂的博弈过程。
@中青旅葛磊:一、旅游法实施长期有利净化市场秩序,短期抑制旅游消 费;二、不存在普遍涨价,越规范的目的地、越规范的旅行社,涨幅有限,反之则暴涨;三、服务和产品将成核心竞争力;四、利好自由行。
@斑斑窝:跟团游产品单价成倍增长,传统旅游接待量预计会下降,反而做精细化产品的在线电商影响应该不会太大;自由行产品销量将会大增,机票、酒店、门票单品销售增长势头明显!拭目以待!
@张巍BEN:新旅游法的实行为中国旅游业态的转型和质变开了个好头。不要抵触和埋怨,旅游行业需要的是真实的好服务以及可以经得起攀比的优产品。以后将是自由行狂潮的时代、对于年长人群以及其他团队游,半自由行的风暴即将到来!请相信只有有自由度的旅游才是真正的旅行才是真正的感官体验!
@旅游百事通黄剑峰:旅游法不管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都会加快自由行人群市场的扩大,旅行社的市场进一步被压缩!如果严格执行,对传统旅行社来说是一场灾难,市场容量稀薄,多数熬过不冬天,能存活下来才是强者,但强者依然面临单一市场的困局。难道旅行社只能卖报价组团线吗?难道不能卖自由行套餐?
@中和人:《旅游法》 将旅游行业“隐形成本”透明化,可能带来旅游产品价格普遍上浮,同时也会对旅游产品的机构和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比如,随着跟团游价格提高,会有更多游 客选择自由行产品,相应的,旅行社也将增加自由行的产品数量和比例,提高包机、包船等集中采购的产品比例,同时降低地接成本。
@上帝-偶卖糕的:双刃剑,以前团费低,没钱的和有钱的一个团,可以蹭着玩;现在不让强制购物那些了,团费涨了,富人还是会购物的,但穷人想蹭就不好蹭了!
@宋斌_海外国际:我们现在急需把购物店分成“公众购物店”和“特销购物店”。对于前者,急需定出一些标准,也让后者知道整改的方向!允许游客进公众购物店应能明确;而对于专门针对中国游客设计和定价的旅游“特销购物点”,要给予整改的时间。行业管理也需要讲求方法,光有旅游法而没有办法,结果只能是“一刀切”!
@烫烫的冰:强制购物本来就是违法的,宪法上肯定是有相关规定,旅游法规定只是为处罚增加一条文件依据,没啥作用,未来强制购物依然会大行其道,专家大人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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