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旅游消费陷阱大揭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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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3月22日14:08

  针对特殊团队,提供更适合的服务,比如老年团,除了在产品设计上适合老年团以外,赠送境外救援保险、随团热水壶、短信报平安等等,保障老年消费者利益。此外,公司绩效管理考评制度已逐步确定,从咨询、报名、出行、返回等严格控制团队质量,并特别建立质量监督控制部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凯撒旅游:产品行程全程公开

  凯撒旅游副总经理赵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旅行社条例》出台实施后,旅行社产品操作流程真正地实现了有法可依,让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更加公开化与透明化,“通过法律规范市场后,逐步转变整个行业的风气。”以凯撒为例,出团之前的说明会上将每个行程完全公开透明,甚至是将旅途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某些瑕疵安排都予以告知,“甚至连行程颠簸、海边光线容易晒伤皮肤等细节问题都公开给游客,不能怕客人不报名就不说实情。”赵欣认为,定制化、个性化等自由行、度假性产品的出现,也有利于规避消费陷阱。

  ●315案例●

  旅行谨防消费陷阱

  案例一

  2009年8月份,许先生等六位60岁以上老人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在报名时,被要求每人加价收费2100元,理由是老年人消费少,购买能力低,澳新地接社规定加收。葛先生等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对老年人的歧视,但考虑到护照已办好,故按要求交纳了费用,签订了旅游合同。

  行程结束后,许先生分别向旅游质监所、消协提出投诉,表示6位老人购物总消费达23259元,老人们发出质问:衡量老人消费高或低的标准在哪里?

  点评: 对老年人以购买能力低、消费能力差为由加价收费,是旅行社削价竞争、低于成本价销售,以购物或自费项目回扣贴补团费造成的不正常现象,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经营者定价应当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受的服务是基本相同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另行加价。如对老年人加价收费则应提供差异服务,仅仅因为年龄的差异而加价收费涉嫌价格歧视。

  案例二

  去年6月,柯先生曾参加了“五彩之旅”九寨沟、黄龙、峨眉、乐山双飞七日游,8人独立成团。21:00左右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地陪社来接他们的车是九人座(包括司机座位)金杯面包车,连两个加座,几乎无法放下八位游客的行李,坐在座位上要自己抱着自己的行李,且说此车负责他们全部行程,因此他们必须忍受进九寨沟十个小时的长途颠簸。

  途中他们还临时接到通知,必须和刚从九寨返回的一批游客拼团,因此需要改变行程先去乐山、峨眉山,出于更好的旅行,柯先生他们配合了。可是,游完乐山、峨眉后,他们8人再次被拼团,与另外四批散客共37人,同组一团前往九寨沟。由此团队的名称也被改变为“羌藏之旅”,因此留下了隐患。另外,他们的行程合同上写的为“正餐自理”,但导游在途中有三次将用餐点定在路边孤零零一家饭店,前后均无其他饭店,迫使他们只能在导游订的地点用餐。

  点评:这属于“拼团”陷阱。一些小社由于人数不够,一般会通过拼团的方式来组团,但拼团往往会影响行程中的服务质量。另外,正规旅行社会选择两年左右车龄的地面交通工具,并保证一定的空座率,以保证游客乘坐舒适。

  案例三

  徐女士参加过一次海南之旅,导游带他们到当地的寺庙拜佛行之前,把当地寺庙吹得神乎其神,甚至以吹嘘海南的神庙云集了四海名僧,可为游客求神问签、永保平安,而且信佛要贵在诚心,不可问价、杀价。弄得他们当时心悦诚服,跃跃欲试。然拜神后才如梦初醒,大呼上当,痛骂导游卑鄙无良。原来进入寺庙后,会有专人服侍每一位游客,带游客求见名僧,然后按名僧指点拜神,并虔诚地为游客送上三支大香,而当徐女士拜完之后则要按每支大香300元交费,徐女士愕然忍痛交费后,又被带回见名僧,名僧又说她与佛有缘,可托南海观音或仙佛回家保佑平安,而当她询问玉观音或仙佛何价,更大惊失色,最小的观音也得1000元以上。

  点评:在越是不让问价砍价的宗教景点,越容易有问题,游客就需警惕了。不少景点都有在大石头上“摸福”的方式,说是免费,但抽签解答要收费,很多游客碍于情面或一时糊涂就交了高昂的解签费。

  ●权威提醒●

  赴泰旅游留意当地局势

  据报道,泰国部分团体和组织将于3月12日起举行大规模集会示威活动。3月9日,泰国内阁会议批准于3月11日至23日期间在曼谷及周边7府(巴吞他尼府、暖武里府、北榄府、龙仔厝府、佛统府、大城府、北柳府)实施国内安全法。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拟赴泰中国公民和团组留意当地局势发展,视情况调整行期;已在泰中国公民和团组注意出行安全,提高防范意识,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不要接近集会、游行、示威场所,不要参与政治活动。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向中国驻泰国使馆(电话:0066-2-2457044)求助。

  中国公民不要赴老挝参赌

  近期,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老挝使馆接到一些国内公民求助,反映其亲属赴老参赌,因无力偿还赌债而被扣留。

  据了解,老挝黄金城等赌场多设在中老边境老方一侧,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在中国境内通过“托儿”以传销或网上招赌方式诱骗我国公民出境,并以提供高额赌资、允许签单赊账为诱饵吸引我公民参赌。参赌人员一旦欠下赌债,赌场即予扣留并威逼、殴打,迫其告国内亲属偿还赌债。外交部及驻老挝使馆高度重视此事,多次做老方工作,要求老方关闭这些赌场,并协调国内有关外事、公安部门解救我国部分参赌被扣人员回国。

  外交部领事司及驻老挝使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遵纪守法,不要贪图非法利益,拒绝诱惑,不要赴境外参赌,避免受害,如发现他人诱赌行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哈萨克斯坦签证出新规

  哈萨克斯坦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新的签证发放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除应哈国家机关、驻哈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到期后可办延期外,应哈法人邀请所持的商务签证不予延期。对因私签证、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均不予延期。

  二、除因私旅行外,邀请机构可向哈外交部提出办理邀请函的申请,无需征得移民部门同意,首次推出90天有效3次出入境的因私和旅游签证。

  三、增加“出境签证”,主要针对在哈长期定居并且打算离哈赴其他国家定居者,同时,对于在哈境内丢失护照等旅行证件者及在哈被判刑,期满离境或被驱逐出境者,也签发出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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