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游给旅程系安全带 你有几重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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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2011年09月27日10:58

  探险游、自驾游:“特色”保障需加价

  眼下不少年轻人喜欢利用假期,进行一些诸如穿越、潜水、攀岩、跳伞等高风险旅游活动。户外探险更需保险保障。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蹦极、攀岩、潜水、滑雪这类高风险运动保险,但要在标准保费基础上加收费用,且有一定限制条件。以潜水运动为例,有团体险要求必须是不超过10米的潜水,保费是标准保费的4倍。

  建议“十一”有自驾游打算的游客,在出行前购买短期全车盗抢险,花100元左右即可投保1个月的全车盗抢险;如果车况不是很好,可以考虑投保1个月的车辆损失险,花费约150元。因为车险中的三者责任险对第三方的界定是不包括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还应考虑为同游的家人投保车上人员伤害责任险,每个座位单月保费25元,保额2万元。

  责任保险——他人投保,游客受益

  除了游客自主投保的各类保险,出行过程中还有几种责任保险可以提供风险保障。该险种的赔偿前提是投保者对事故风险负有责任,在保额范围内通过保险赔偿来分担对游客的部分或全部的民事赔偿。

  旅行社责任险:不守规矩难获赔

  国家旅游局规定,所有旅行社在组团出游时,都必须为团队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只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都可以享有这项保险。旅途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如果事故责任与保险公司事前签有协议,保险公司一般会直接把赔款送到游客手中,避免责任方拖沓。2010年青岛华旅巴士大火14人遇难,我们公司就赔了1000多万元。”阳光财险团体客户部主任李慧说。可如果在自由活动时间发生意外,或因游客个人过失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游客不能获偿。“别不把导游的提醒当回事。”李慧告诉记者,2008年,参加北京郊区游的2名年轻人不听导游劝阻参加“电摩托”项目被烧身亡,旅行社只负半责,因此只赔保额一半。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公共交通全覆盖

  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也叫“座位险”,是指乘客在乘坐客车的过程中,因车主的责任导致客车发生翻车等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险种。其中县内的城乡道路短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20万元;城市之间的长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30万元;快客、旅游客车、高速客车,每个座位最高可以获得40万元至50万元的赔偿。铁路、民航也投保该险种。“‘7·23’温州动车事故铁路部门的赔偿,性质就是‘座位险’,只不过它采取了铁道部自保的方式,所以保额只有2万元,在最终赔偿的90多万元中,所占比例很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

  “座位险”保费由车主埋单,不用乘客交钱。目前在国内属于强制险种,覆盖除地铁外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额度。财产损失也可赔偿,但电脑、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金银珠宝以及文物古玩、电脑资料等不在赔偿范围内。

  公众责任险:留存“证据”莫大意

  “旅游景点、网吧、KTV、商店、电影院这些公众场所,一般都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一旦发生火灾、坍塌等风险造成人员伤亡,保险公司都要赔偿。”李慧说。消费者不要轻信责任方编造的缺钱借口,让其拖延甚至推诿赔偿。

  延伸阅读

  资料留得全 索赔更主动

  1.一般意外险是不包括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只有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才负责医疗费用,因此,通过购买附加险的形式进行补充,可以获得性价比更高的意外险保障。客户不幸发生事故后,住院费用等都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在保险额度内直接承担,客户不必为筹措资金而奔忙,被保险人在出境前一定要记下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国际救援机构的救援热线电话。

  2.过去几年一些景区在景点搭配车票、门票出售极短期意外险,其保险责任期限少于7天,最短只“从上车到下车”,不与保险公司销售记录联网、不记载投保者个人信息,要求游客电话“激活”。2010年保监会已正式叫停该险种,您千万别稀里糊涂地中了捆绑销售的圈套而投保这类不保险的“保险”。

  3.为自驾游而投保车险时,要看清楚保险条款中有没有对行驶区域的限制,还要注意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络及异地理赔能力,以确保车辆能及时得到理赔服务。出行时务必带好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本和驾驶员驾驶证。

  4.为了得到责任险的应有赔偿,在风险事故发生后,游客一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回忆并文字整理出险经过,双方当场就事实描述签字,将自己无责的证据保留完好。二要保留必要的票据,包括车票、景点门票、索道票以及景区内餐饮发票等,以防对方耍赖、不认账。三要保留医疗费等收据,用作索赔依据。

  相关专题:十一黄金周旅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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