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今年合并放假共计8天(图)

喜欢
大字
小字
重庆晚报 微博 | 2009年08月20日09:20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联合放假,市民可享受一个“史上最长”的8天超长黄金周,可提早谋划出游。

  依照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我市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8日。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来源:重庆晚报 首席记者 李伟)

  同题报道:

  今年国庆8天长假 4天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

  东方早报记者 单芸

  国庆8天长假,有4天国定假日,如安排加班,应付3倍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来源:东方早报)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我有话说

您还可以看看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3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热门国家和城市

大家发现

为我发现

发现攻略
    发现微博
    新浪微博、博客、邮箱请直接登录
    忘记密码
    登录

    还没有新浪账号?

    立即注册
    X
    @明日香 提问中
    1/140
    此问题会同步到你的新浪微博
    提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