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3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今年五一假期为5月1日当天的劳动节法定假日,加上5月2日、3日两个公休日,共计三天。《通知》还特别强调,各地“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国办的最新通知,等于是否定了广东省已经公布的五一黄金周7天休假方案,事实上也否定了此前国家旅游局有关地方政府可以试点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表态。
短短几天时间,各级政府及不同部门之间,发出如此不同的声音,有点出人意料,耐人寻味。它表明,对于五一黄金周的恢复与否,是倍受关注的一个话题,也因立场、利益不同而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国办的一纸通知,统一(实际是重申)了五一放假方案,虽然从一定程度上中止了某些地方“试行恢复五一长假”的探索,但从大的方面来说,可谓高屋建瓴,掷地有声。
据《扬子晚报》报道,因为没有确切消息,关于五一假期的各种猜测,让南京某事业单位的陈先生为假期如何安排犯起了愁。陈先生说,他出游的原计划是连着“五一”三天假期,夫妻二人再休五天年假,但要是“五一”假期恢复七天,请年假就没有意义了。“我们可以把年假留着,要是下半年允许的话,可以再出去玩一下。如果还是放三天,就必须按照原计划,可是年假再不申请,说不定会影响能否请到,真是烦死了。”而和市民一样着急的还有与旅游行业相关的企业,比如南京本地的景点、经济型酒店对五一假期如何安排充满期待,交通部门也时刻关心着长假如何安排,因为这关系到是否需要提前增加运力。如果只放三天假,不管是出游还是回家探亲的人们,各大宾馆、车站都能轻松“对付”,如果放七天就另当别论了。
相信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所以说,国办统一五一放假方案,明确要求各地“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是很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的。这下,社会各方面、各阶层都可如实安排五一工作和活动计划了。
再者说,既然国家出台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而且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地各部门就应该严格遵守。即便认为有需要改变或调整的地方,也应以合理化建议的方式上报请求讨论,而不应该各行其政,武断安排或擅自调休。广东省公布五一长假方案后,不是很快有网友发出“广东放长假,我咋没有”之类的呼声吗?同一制度下,不同地方执行不同放假政策,要是国家特批也就算了,地方自主决定,虽然欠妥。说轻点,这是变相操作,说重点,这是拿国家制度的严肃性当儿戏。
当然,国办在要求各地按原规定安排五一假期的同时,也明确指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这就等于并没把五一“长假”控死,有放长假条件的单位以及想休长假的个人,只要不违背国家政策,仍然可以灵活安排,尽情享受长假。各地何不在此框架下,切实推进“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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