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公款出国游”需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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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 | 2009年02月25日10:22

  广东肇庆端州区区长率团公款出国旅游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后,肇庆市纪委22日通报了这一事件处理结果:“考察团”团长、端州区区委副书记谭日贵被免职,并被责成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参与此次公款出国的所有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并承担出国旅游全部费用。

  直接责任人受到严厉处分,显示了网络舆论和公众监督的力量,大快人心。不过,面对这样一起典型的违纪事件,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导致了这些领导干部如此目无法纪?相关审批单位和领导是不是也该被问责?在现行的监管机制下,出国考察变身出国旅游到底能不能禁得住?可惜,有关方面在第一时间的解释更加深了公众的疑虑。端州区政府综合科的一位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视频中领导干部乘坐豪华观光轮、选购南非钻石、欣赏肚皮舞等行为十分坦然,宣称“考察是经过省市领导批准的,目的就是为了招商,网上的那段视频是有人恶意报复的行为”。

  为期14天的“考察”没有半点与招商、政府工作有关的内容,却仍有官员认定它的合理性,这说明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政干部巧立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以至于一些干部对这样的行为习以为常,甚至不辨对错,把公布视频说成是恶意报复。

  实际上,中纪委、财政部等多次下发通知,严禁政府官员变相公费出国旅游,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和经费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例如要对出国(境)团组的出国路线、经费计划等进行核查,不得核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如果说端州区区长胆大妄为,难道负责该项目的审批者和财务报销的相关人员也没有法纪观念,难道上级主管领导在听取其“招商考察”汇报时未发现任何端倪?

  正是由于没严把审批关,再加上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政府决策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才使得相关规定形同虚设,官员出国“考察”和“培训”泛滥。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各级党政机关压缩出国考察经费时,仍有不少干部顶风作案,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对端州“考察团”的问责绝不能仅仅停留在组团人员的处理上,还要严厉追究直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之成为各地的一个警示。只有这样,变味的出国“考察”才可能不会“按下葫芦起了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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