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亚运公交现金补贴方案,昨天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方案明确了亚运公共交通现金补贴发放工作的范围和标准,发放时间为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3月31日,其间市民可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但逾期将不再受理。
据悉,和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经修改后制定的《亚运公共交通现金补贴发放工作总体方案》,在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发放流程等方面都没有变化,只是明确了具体的发放时间。其中户籍家庭在领取时间上,除了春节期间2011年2月2日至2月9日外,每周的周一至周日,都可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补贴,流动人员领取时间与户籍家庭相同。
此外,各大中专院校、各技工院校补贴发放,将由市财政局或区政府将财政补贴划拨至广州市各大中专院校、各技工院校账户,再由院校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研究确定方便市民领取的每个发放点的地理位置和工作时间,切实把补贴发放到位,全力以赴将好事办好,让市民领得明白,用得开心,增强自豪感和幸福感。
发放范围及标准
一、具有广州市户籍(2010年11月6日之前(含11月6日)立户)的家庭按每户150元发放亚运公共交通现金补贴。
二、具有广州市集体户口的市民(不含各类学生以及外地生源户口未迁入本市学校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50元发放公共交通现金补贴。
三、截至2010年11月6日,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且持有居住证(含办证、续期回执)或有效期内IC卡暂住证的流动人员(不含各类学生以及外地生源户口未迁入本市学校的在校学生),按每人50元发放公共交通现金补贴。
四、广州地区各大中专院校、各类技工院校(含民办、独立学院,校址未设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院校、分校及校区除外)非广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按每人50元发放公共交通现金补贴。
发放流程
一、符合领取条件的广州市户籍家庭,由户口簿中登记的任何成员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非户主需同时携带户主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
二、符合条件的广州市集体户口市民,由立户单位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统一领取,再向个人分发;
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含办证、续期回执或有效期内IC卡暂住证)到证件办理所在街道、镇领取;
四、各大中专院校、各技工院校补贴发放,将由市财政局或区政府将财政补贴划拨至广州市各大中专院校、各技工院校账户,再由院校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广州秦汉时就是繁荣都会,汉唐以来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清朝闭关锁国时是中国唯一对外开放的港口,也是中国最早对外的通商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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