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最低消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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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 微博 | 2012年10月18日09:36

  南海网三亚10月17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刘丽萍)备受消费者诟病的“最低消费”这一餐饮行业潜规则,将在三亚行不通。日前,三亚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立最低消费价格,违反者将由物价部门予以处罚”。

  10月17日,南海网记者就此采访了10余位市民,大家普遍赞同这一餐饮新举措,并认为餐厅设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而走访的数家餐饮企业大部分都存有“最低消费”的规定,少则两三百、多则上千元,餐厅认为设“最低消费”是为保障高质量环境和用餐服务,禁止最低消费可能会影响营业收入。

  消费者: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

  当天下午,记者在三亚市步行街随机采访了10多位市民、游客,谈及“最低消费”,不少人都反映曾遭遇过类似的尴尬经历。

  三亚市民赵女士至今还记得一次被“最低消费”的情形,她讲述,前不久,她跟两个朋友到位于解放路的一家西餐厅吃饭,结账时,服务员告诉他餐厅的最低消费额是168元,他还差了10多元没达到最低限额,几经协调都无法讲和,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好按168元付款。“包厢吃饭是为了有个好的交流环境,说实话,两个人有时候实在消费不了那么多菜,餐厅这样做,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吃饭也要设置门槛,消费者能吃多少点多少不算,一切是餐厅说了算,这简直是霸王条款。”市民陈先生也有类似被“最低消费”的遭遇,本来很高兴能和朋友聚会,却因酒店设置的“最低消费”,让他顿觉扫兴。一听说三亚已出台管理办法禁止“最低消费”,朱先生高兴地说,潜规则就应该被取缔,这样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放心消费。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发现,餐饮企业内部向消费者拟定“最低消费”这一限制消费者消费自由的标准,已成为餐饮界业的潜规则,甚至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消费者虽然颇有怨言,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屈从”于餐厅,形成“愿宰愿挨”的惯性方式。

  餐厅:“最低消费”是为保障优质的环境和服务

  记者走访三亚数家餐馆、酒店后发现,存在“最低消费”规则的地方多为中高档餐厅、酒店,正常情况下,中小型包厢最低消费额多在两百元以上,高则上千元,而星级酒店的包厢最低消费多在两三千元左右,节假日期间甚至接近万元。

  10月17日下午,南海网记者来到三亚胜意大酒店的中餐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预定一间6至7人间的包厢,餐厅一位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型包厢的最低消费位1500元,如果达不到也会视情况而定,但至少在1000元以上,酒店设置的最低消费并不高,人均150元的标准,很容易就达到了。她还说,包厢的环境、服务等都要比外场的散台好,收取最低消费就是为顾客提供优质的环境和服务。

  随后,记者来到三亚凤凰路的美景鲍满楼,酒楼工作人员热情地引领记者参观了几间包厢。她说:“现在包厢没有最低消费,很划算,春节的时候这样的包厢最低消费都规定在8800元,重要节假日的时候也会有两三千的最低消费标准。”

  像以上餐厅、酒楼设最低消费的现象,在市区大部分餐饮企业都存在。尤其是一些较便捷地段、装修高档豪华的餐厅都有“最低消费”一说。比如:三亚水晶宫的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是1300元;粤菜王府虽没设置最低消费,却有人均200元的消费标准;中档的红太阳酒楼包厢也有288元的最低消费要求。

  但是记者发现,这些餐厅、酒楼所谓的“最低消费”,顾客得知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服务员口述,并没有相关的文字性的标牌提示。采访中,当被问及《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规定》已“禁止设最低消费”行为,很多酒楼、餐厅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道;部分人表示,有听说这个规定,但是还不知道具体的实施时间,真正实施起来可能会影响餐厅的营业收入,装修豪华的包厢如不设最低消费甚至会亏本。

  物价部门:禁止最低消费可规范价格秩序

  日前,三亚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规定》,该办法规定:所有餐饮经营者不得采取制定最低消费价格、不得巧立名目进行收费等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空调费、座位费、包厢费等,违反者将由物价部门予以处罚。

  三亚市物价局副调研员陈金波介绍,春节期间,因为大量游客涌入、供需矛盾突出,三亚部分餐饮企业会设定最低消费门槛,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为了制止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业设定餐饮包厢最低价格消费门槛、规范三亚餐饮业经营价格秩序,该局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出台《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餐饮企业不得设定消费门槛,不得制定最低消费价格、另行收取包厢费等。

  陈金波告诉记者,该规定由三亚市政府发文后正式实施,将分阶段进行落实,除了借助媒体的宣传,该局还将安排工作人员分批深入三亚各个餐厅进行走访、宣传,并结合举报投诉这一监管平台,让全市的餐饮企业都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正当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制定最低消费价格、巧立名目进行收费等附加条件的限定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高价餐饮品或服务。

  陈金波表示,《三亚市餐饮业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发后,如发现或接到举报仍有餐饮企业存在最低消费的现象,轻者进行教育、重者进行曝光,并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视情况而定,给予不同程度的金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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