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免费通行令发布 7座以下车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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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微博 | 2012年09月20日09:51

  离中秋国庆黄金周还有10天左右,但我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消息却一直在等“第二只靴子”落地。所幸,昨天浙版“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通告终于出台。

  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昨天联合发出的《关于我省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告》,我省免费通行的时间和范围都有了明确。

  这份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通告,与之前公布的全国版实施方案差不多。

  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的载客车辆。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

  据此,今年国庆节的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

  有些改装后的车辆,座位数在7座以下(含),届时是否能免费通行?

  通告特别指出,应该以行驶证上所标明的座位数为准。当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驾驶人出示核对时,驾驶人应当配合。

  虽然大原则上相同,但浙版免收通行费通告中也提到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符合免费通行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要减速向收费窗口工作人员拿通行卡;驶离出口时,也要减速交还通行卡。在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属于免收通行费车辆范畴,才能放行。

  如果你的小车安装了不停车收费(ETC)电子标签,包括与我省联网的沪苏皖赣闽四省一市的ETC车辆,应该走ETC专用通道。经过没有ETC专用车道的收费站时,在出入口车道上,将非现金支付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以停车刷卡方式通过,收费系统自动比对后,按规定免收通行费。

  在通过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车道时,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小车,也应减速经收费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后,免收通行费通过。

  有一种情况,可能许多人都很担心:在免费通行之初,许多车可能会为了等待免费时刻的到来,而专门等在高速路口,造成拥堵。

  这一点,通告中也特别提醒,严禁驾驶员为卡免费时间,而在高速公路主线停车,或是为了能赶进免费时刻,在高速公路主线超速行驶。

  今天,相关部门还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细则进行更详尽的解释,本报将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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