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三亚市政府发布新的《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阶梯式平均差价率表》,新标准分三个档次对各类海鲜品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将于9月1日起执行。据三亚市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将进一步抑制海鲜排档餐饮价格暴涨。
2011年1月,为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规范海鲜排档餐饮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亚出台《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并在全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市场予以执行。规定中,对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分别实行190%、160%、90%、90%的最高差价率。
三亚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陈金波介绍称,在旅游旺季时,三亚海鲜品需求量巨大,货源出现供应不足,海鲜品进货价格暴涨,按照上述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海鲜排档的海鲜品售价随之水涨船高。“旧的差价率每个海鲜品就一种差价率,进货价格高,售价就会高很多,这明显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
2012年春节过后,三亚市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开始进行调研,着手对《三亚市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在新公布的《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阶梯式平均差价率表》中,各类海鲜排档差价率按海鲜品进货价格分三个档次实行阶梯式平均差价率管理。进货价处于最低阶段时,差价率为最高;反之进货价越高,差价率越低。如鱼类:其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分为三级阶梯,第一级阶梯,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100元以下(含100元)/500克的140%,第二级阶梯,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101-200元以下(含200元)/500克的120%,第三级阶梯,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201元以上/500克的100%。
陈金波表示,在调整海鲜品平均差价率之前,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及科学论证,并会同商家进行探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实施后,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售价将更趋于稳定,在以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之下,也保证了商家合理的利润空间。
据介绍,海鲜排档餐饮海鲜品销售价格依然实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方式。三亚市物价局每日会通过《三亚物价网》公布最高销售价格,经营者自定售价不得超过最高定价,并按“一物一图案、一标签、一标价”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具体计价公式为:某餐饮海鲜品销售价格=某海鲜品购进价格×(1+平均差价率合理幅度)。如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价销售,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南海网记者 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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