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东星航空随着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束而逐渐被人淡忘的时候,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的一纸诉状再度掀起波澜。记者昨天从东星航空总裁助理兰剑敏处获悉,因不服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中南局)当初下达的停飞决定,东星集团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民航中南局,并已于2月24日获受理。
据介绍,东星集团提起的民事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民航中南局下发的一纸电报。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管理局发出一份明传电报,称“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从2009年3月15日起,东星航空旗下的航班开始无限期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东星集团方面的律师认为,民航中南局不应仅凭武汉市政府的函件确定对东星航空停飞。一般来讲,停飞的必要条件是确定不能维持正常安全飞行,而东星集团方面出具的资料显示,根据2008年12月12日(也就是东星航空被停飞前3个月)的安全审计报告,在总共639项的安全审计项目中,东星航空的符合率为94.6%。
兰剑敏称,尽管东星航空已完成破产清算,结局已无法改写,但“这次我们提起诉讼,并不是要求赔偿,而是为讨个说法。”据她介绍,东星航空破产这条导火索,引发了东星集团一系列不良反应,“总裁兰世立被判入狱,其他高管纷纷离职,整个集团基本陷入瘫痪。除了在湖北钟祥的一处景点正常营业外,集团旗下的旅游、酒店等板块已全部停业,集团员工也由原来的6000多人缩减为百余人”。
对于东星起诉民航中南局,中国民航局负责新闻宣传的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尚未获悉此事,不便发表评论。(文/任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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