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向中国民航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
该《通知》同时规定,为支持支线航空发展,旅客于2011年1月1日及以后购买支线飞机执飞的支线航班机票,免缴机场管理建设费,其他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支线飞机以中国民用航空局、财政部公布的机型为准。(北京青年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Copyright © 1996-2013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