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凯航空旅行注意事项:随身携带物品
http://tour.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16:14 新浪旅游
随身携带物品
头等舱乘客可随身携带两件小件物品,公务舱或经济舱乘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总重量五公斤为限,每件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件数、重量或体积限制,不能自行带入飞机客舱内。免费行李额 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交运行李额,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不准行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交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品内夹带武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不得携带小动物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秩序和容易损坏飞机、污染环境的物品。不准在交运行李内夹带的物品 机密文件、保密资料、技术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易碎物品、流质物品、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手表、照相机等)。 行李包装 每件行李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包装上应写上旅客姓名、到达机场详细地址。交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压力。 行李赔偿 旅客行李全部或部分丢失时,由承运人按丢失行李的实际价值及有关规定赔偿。每公斤行李最高赔偿金额不不超过40元;如果旅客已输行李声明价值,按声明价值赔偿。行李声明价值 交通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40元时,可以办理行李声明价值。承运人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此项行李发生损坏或丢失,承运人按声明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