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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及行李、货物、邮件的检查http://tour.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11:39 新浪旅游
1、安检部门应当根据任务量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勤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杜绝漏检、失控等事件的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经民航总局公安局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别工作方案,从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工作方案由民航总局公安局另行制定。 2、对国内航班旅客应当核查其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客票和登机牌。有效乘客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民航总局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对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3、 对核查无误的旅客,应在其登机牌上加盖验讫章。 4、 对旅客实施安检时,安检人员应当引导旅客逐个通过安全门。 5、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控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 6、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7、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 。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9、空运的货物应在经过安全检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时,或者采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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