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BenChrize JohnBorthwick 图/Bob King
一、穿林
“我们说话的时候讲克里奥尔语,官方语言是英语,但法庭上要用法语宣判。”蕾切尔说。这个毛里求斯的克里奥尔姑娘(生于西印度群岛的非洲人和欧洲人混血人种的后裔),对我解释着他们这个岛的怪异之处。蕾切尔的岛屿有大杂烩般的文化,她说她喜欢“英式礼节,法式餐饮”。 我的侄子克鲁斯厚着脸皮地问道:“那,情人呢?”蕾切尔同样诚实地回答说:“当然是法国情人。”
可惜我们这群人都是不谙风情的英国人或者荷兰人的后裔,所有有关毛里求斯的艳遇梦想都在蕾切尔的回答之后讪讪地偃旗息鼓。“不过,你们的国家有个荷兰人的名字。”克鲁斯终于为自己寻回了一点面子。没错,这个曾被称为“蝙蝠岛”的岛国在1598年荷兰人占领时有了自己的正式名称,那是以荷兰莫里斯王子的名字命名的,中文译为“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的殖民历史简直就像是“抢凳子”的游戏。葡萄牙探险家们在印度洋地区发现了这个火山小岛,只有58乘以47公里大小。但第一批定居于此的是荷兰人,然而这些荷兰人除了把笨拙的渡渡鸟猎杀殆尽以至灭绝以外,直到离开也没成就什么伟绩。然后法国人来了,一直待到1810年英国人把他们赶走。
在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斯港的自然史博物馆里,我们见到了世界上最后一只渡渡鸟的标本。胖胖的,鸭子的身形,鸡的脚掌,巨大且特别驯顺。据说它们既不会飞也不善跑,基本上自保能力和攻击能力都近乎于零。只是因为在毛里求斯这个和平的海岛上没有天敌,所以居然一直衣食无忧地繁衍生存下去,每天吃得饱饱的在陆地上散步。这种神仙一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荷兰人到来之前。真的不能全怪荷兰人,当我们面对世界上最后一只渡渡鸟标本的时候,克鲁斯说出了我心里悄悄嘀咕的话:“这鸟一看就是很好吃的样子。”于是,它们就被早期荷兰食客们一只一只地吃掉了。
我的毛里求斯之行起源于克鲁斯最近一次的失恋。那个俏丽的拉拉队长显然更钟情于健壮的1号棒球手,于是我侄子历时3个月的单恋无疾而终,然而他却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的借口出国旅游,美其名曰“疗情伤”。他把目的地由斐济移到塔希提移到塞舌尔终于落脚到了毛里求斯。他说他的决定受马克·吐温影响,这位美国作家在《赤道纪行》里写道:“上帝依照毛里求斯的样子创造了伊甸园。” 但我心里猜想,克鲁斯真正的目的是在这个伊甸园里找到他的夏娃。
对我来说,马克·吐温是相对遥远的回忆,我的记忆搜索带给我的是《金童》的作者塞思 (Seth)说的话:“这个国家让我好奇,让我着迷,它如此丰富,如此多元。”这位作家终于踏足毛里求斯时这样说:“我发现它既美丽又亲切,一切都生机勃勃。没有凶险、没有暴力,人们关心时事,却并不尖声鼓噪,每一天似乎都有派对正在进行。”有派对,不仅对所有人开放、还庆祝得十分广泛,那当真是有它的独特之处了。英国的《观察家报》几年前也评论说,“自打毛里求斯进入视野之后,加勒比地区一下子就不再那么酷了,近来的度假热点地,毫无疑问定格在印度洋地区。”有了这么多人的追捧,我当然愿意来为克鲁斯作陪。
现在是早上5点45分,我坐在酒店的私有海滩上,等待日出的第一缕光。6月对于南半球来说,已经快到冬季,但从印度洋上吹来的风依然带着热带的暖意。山丘上、泥土中、青草间混合了甘蔗的香味,连空气也变得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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