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旅游 > 新闻 > 直击全国各地发放旅游消费券 >正文
“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提出提案,建议全民发放消费券以拉动近期内需。昨天他接受本报采访时提出,这是当下刺激消费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不过,持反对观点的人也不在少数,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博士昨天就说,发放消费券并不能实现可持续提振消费,有些地方发放消费券已然成为“变相货币”,呈违法倾向。
支持方:
给每个中国公民发消费券
刘汉元建议,消费券可按中国公民每人、每次1000元的统一标准发放,发放时间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可初步安排在2009年3月底、五一、十一及明年春节前后四次,消费券限定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消费完毕,并根据发放后的经济形势、消费信心恢复程度等阶段性效果灵活选择,一旦不需要,可随时停止发放。
和直接发现金相比,刘汉元认为消费券更能够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能力。但他也承认,消费券拉动的只是近期内需,长远的内需拉动还是要靠社保等综合体系建设。
反对方:
滥发消费券有违法嫌疑
“政府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可能持续发放,对扩大内需根本起不了作用。”梅新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发表上述观点。
他提出,一些地方的消费券过滥,已演变成变相货币,因此这类消费券存在违法倾向,“消费券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实施”。
对于消费券的属性,梅新育将其界定为“救济券”,“对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吃救济是一种可耻的行为,社会也会因此丧失基本尊严。”
扩大内需的根本途径在哪里?梅新育认为,还是要通过增加就业机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公平来增加人们的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