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满供职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拖欠工资、超时安排飞行任务和未依法安排疗养,飞行员付饶起诉国航,请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误工费等80余万。
昨日下午,在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国航否认了付饶的所有指责,并坚持表示,不会让他离开公司。
在庭审中,已为国航工作10年的付饶,举着自己的飞行记录和工资账户一笔笔“算账”:连续、超时飞行、节假日飞行成家常便饭,没有加班费;安全奖和飞行小时费也被长期拖欠。
“我们不承认他有超期飞行,也就谈不上补偿了。”付饶的所有指责均被国航代理人否定,国航出示的也是飞行记录,记录显示付饶每月飞行都未超过规定。
原来,国航飞行员的飞行记录有两本,其中飞机员保留的一本,记录每次飞行的情况。而国航对每位飞机员的飞行记录则是按月计算。
法庭上,控辩双方都互指对方飞行记录“不实”。
国航拒绝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还有为付饶花了100余万元培训费,但付饶代理人以没有培训记录和花费凭证为由拒绝承认。
此案将继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