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教委学生后勤处了解到,今年中小学生春游必须制订应急预案,不提倡集体组织外出春游和旅游,不提倡跨省旅游。
毫无疑问,孩子们需要到阳光明媚、春光无限的大自然中去接受春天沐浴,寻找压抑一冬的童趣和野趣,伸展被捆绑了一冬的手脚,得到性情的滋养,得到真正的心理放松和精神幸福。
可每年,诸如此类的“春游禁令”都会残酷无情的横在春游的面前,很多妙趣横生的春游也就因此被取消了,成了教育奢侈品。每年春天,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心里都觉得非常不舒服。
当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这样的禁令也是为了教育安全,正如北京市教委负责人说“春游可以加强中小学生集体团结协作的意识,也能够为语文等课程教学提供实践基础,我们是支持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的。” “但我们必须首先保障学生要安全春游。”如何既能让孩子走出校园,到大自然中去尽情撒野,又能保证春游安全呢?我们不妨设立一个“春游日”!
既然学校无法保证每个孩子的安全,没有能力应对、解决春游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我们就不妨将春游的安全责任交给家长,设立特意的 “春游日”,学校可以集中承包一个春游基地,确定一个集中的春游时间,让某个年级的孩子在家长的带领下都来尽情春游,因为有家长的陪同,无论是沿途安全和游玩安全,孩子就能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孩子和同班同学和其他同学尽情狂欢,过一次集体生活,真正享受春天的拥抱和快乐。
近些年来,每年春游,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封杀。简单禁止当然可以杜绝安全事故,可这种好心总是一种因噎废食,对于孩子的快乐和童趣也是一种剥夺。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在封杀了“不安全春游”的同时,还应该为“安全春游”寻找出游机会,也就是说要在安全和春游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将春天还给孩子,如果只进行重复性的简单封杀,缺乏灵活性和安全性的“政策突进”,在问政于民、问智于民成为社会常态观念的今天,就会被认为是一种懒政和不负责任、自以为是的“政策残忍”。
而有了“春游日”,教育安全和春游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孩子的愿望得到了实现,教育政策懂得尊重孩子,解决了孩子的发展难题,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因为满足了孩子的强烈愿望,也可以被认为是和谐的教育,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