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收取开瓶费等行为是否有法可依、于理有据,争论了多年,结果却莫衷一是。如今,西宁市许多酒店不但延续着“行业潜规则”,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何少些谢绝多些宽容
近几年,有关餐饮服务行业设置“最低消费”、收取“开瓶费”的争议可谓沸沸扬扬。两种观点截然不同,可谓针尖对麦芒。
消费者感到委屈,多年来苦苦追问,酒店为什么设置“最低消费”?为什么谢绝自带酒水;酒店也很委屈,认为餐饮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不存在暴利,酒店有自主经营权,价格都是透明的,其中酒水占据了酒店相当一部分利润,如果都“自带酒水”,行业生存将受到冲击。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为各自的权利义务寻找着行业依据、司法解释、权威定夺……笔者以为,一种交易的长期维持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公平等价的基础之上。当然,对一些酒店包厢的合理最低收费要求,人们还是理解和合作的,可是对一些强行强卖、店大欺客行为,能有几人打心里接受?当酒店的酒水价格远远超出市场零售价格,或者超出了消费者的预期消费心理,消费者对酒店的暴利行为就会表示反感,与火爆的餐饮同样红火的是消费者自带酒水“屡禁不止” ,消费者之所以前赴后继选择“软对抗”,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酒店收取“开瓶费”超出大众消费预期,是被酒店逼出来的无奈之举。试想,如果酒店的酒水与市场售价差不多,消费者谁还会多此一举自带酒水?
解铃还需系铃人。让来客尽量饮用饭店酒馆准备的酒水,而少自带甚至完全不带,酒店是不是也该考虑另一种途径,譬如制度创新譬如管理创新、譬如多在节约增效措施上下功夫,想着法把酒水价格搞得平易近人,合理赚取差价,总比一味设置门槛,动辄“最低消费”,收取离谱的开瓶费要好吧。
诚然,餐饮业暴利时代逐渐远去,但是酒水绝不该成为商家眼中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些两眼紧盯酒水暴利的店家,在消费者普遍抵制的情况下,坚持禁带酒水,无疑是在向消费者下“逐客令”。其结果,借用商家自己的话,“没有行业垄断的充分竞争市场”里,被“赶”出店门的顾客很容易找到那些“欢迎自带酒水”的酒楼饭店。孰重孰轻店家也该掂量掂量!
潜规则缺乏人情味
张先生和同事在西宁市城西区青年巷北欧风情餐厅聚餐的经历,他用“就像是被人两砖拍晕了一样”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
预定餐厅包厢时,服务员告知最低消费600元,张先生心里虽不太舒服,但看到消费环境还过得去,也就没太计较。然而,当他们落座拿出自带的两瓶酒时,餐厅服务员马上提出要收取每瓶酒30元的开瓶费。最低消费和开瓶费“双管齐下”,大家有些愤愤然,谴责餐厅做事缺乏人情味。张先生要求出示收费依据,服务员说:“收费是经过工商局同意的”。看见张先生等较了真,一个领班模样的管理人员开了口,“餐厅收取的不是开瓶费,是服务费。要不收一瓶的服务费算了”。但是,张先生和同事坚持要求餐厅拿出收费依据,餐厅管理人员转头对服务员说:“服务费一分不能少,给他们出具票据,他们愿意到哪里投诉随便。”说完扬长而去。
在张先生和同事的要求下,餐厅出具了发票,并在服务费一栏下方特别注明“收取服务费60元”。
一场同事聚餐不欢而散。张先生随后到西关大街工商所求证时,工商所曹副所长明确告知,他们从来没有为任何一家具有服务性质的行业制定价格,服务行业的收费标准、依据不属于工商部门的职权范围,不存在工商部门“同意”之说。
“最低消费”高位运行
像张先生所遇到的“最低收费”,某单位关先生也有切身体会。他告诉记者,他在西宁市五四西路某酒店邀请9位好友聚餐,商家制定了2000元最低标准,结果他们只吃了1600多元,结账时,店家要求他们继续点菜,补齐差额部分,可是,桌上饭菜已经剩了不少,再吃不下。服务员出主意说,可以”打包 “,关先生不同意,提出折中办法,希望将不足“最低消费”以香烟替代,服务员称店里有规定:“不可以”。双方为此三番五次唇枪舌剑,眼看空气逐渐紧张,关先生的朋友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提出:“将不足部分全部买成烧饼”,这话将了店家一军,半晌,店家和客人都被这样的机智话语逗乐了。最后,店家让步,按实际消费额收取了关先生的饭钱。
事后,关先生对记者说:“酒店要为消费过程提供场地、环境、设备、用具、人工、水电暖等等一系列服务,考虑到成本底线,设置最低消费要合理,客观,岂能狮子大开口?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餐饮服务行业有1.1余万家,火爆程度远远高于全国。酒店、饭馆常常需要提前几天预定。行业景气度高,“不愁不来客人”,为西宁市酒店服务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多的接待客人,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个别酒店设置高昂的“最低消费”、开瓶费提供了条件。
调查中,大多数消费者对酒店设置最低消费收取服务费普遍偏高表示不满。他们认为,逼着消费者点一大桌子菜,最后吃不完浪费掉,消费者心里不舒服。如果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相信没有几个人愿意自带酒水。以张先生在北欧风情餐厅消费为例,他说,同样的酒,酒店里比超市贵很多,使用酒店提供的酒,价格比加上自带酒水收的服务费后还要高,而且,就餐的同事都认为,该酒店的饭菜质量和服务与其收费定位相去甚远,这样的开瓶服务费收的太离谱。
据了解,眼下在西宁市酒店行业正刮起一股最低消费限定、收取开瓶费等“潜规风”,连一些再普通不过的小饭馆,趁周末客多之际设置“最低消费”。有的大酒店,最低消费设限达数千元,是谁在“一掷千金”,奢侈消费?抑或是一些人的无奈选择,抑或是一些人推不过“面子”而被动笑纳?凡此种种,店家当然会“偷着乐”了,殊不知“大款们”的行为助长了这股风。至于普通消费者,对酒店的“霸王条款”,还能忍耐多久?
(作者: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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