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日)早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一架执飞厦门ZH9446航班飞机,在起飞检查中发现存在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起飞,造成航班延误了3个多小时。尽管机场尽力做好航班延误服务,航空公司也抓紧时间抢修飞机,但旅客不满情绪依然高涨,部分乘客拒绝登机,要求赔偿。
ZH9446厦门航班定于上午8:15起飞,将搭乘70多名旅客。然而在起飞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这架10日晚飞抵常州的过夜飞机突发机械故障。由于飞机故障排除所需航材常州没有,需要从其他地方运送过来,于是深航立即通过当天上午北京、广州、深圳飞往常州的三个航班发送航材,哪个航班最先到达就立即使用。
预计延误时间会比较长,机场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给旅客做解释工作,为旅客提供早餐、饮料,安排老人与小孩到贵宾室休息,帮助旅客解决困难,并提供宾馆休息服务。
据机场地服部经理董航一解释,11:36,地服部接到飞机故障排除的消息;11:45,机场广播通知旅客登机。然而此时,经过3个多小时焦急等待,旅客不满情绪十分高涨,一些乘客拒绝登机,要求赔偿。为了不影响旅客行程,机场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并为乘客开具了延误证明。直到中午12点半后,最后一名旅客才登机;下午1点左右,飞机终于飞出常州机场。
对于该航班延误赔偿的问题,董航一表示,目前旅客因航班延误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国际上没有统一量化标准,主要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深航规定,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长时间延误(4小时以上),乘客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标准为: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补偿机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补偿票面价格的60%;延误超过24小时,补偿票面价格的100%。对于出现隔夜延误现象,深航会做出住宿、餐饮等安排,也可帮助旅客改签、退票,但以上赔付并不适用于因天气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董航一强调,航班延误时间以通知旅客登机时间为截止点计算,依据这一标准,此次航班延误时间在4小时之内,航空公司将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旅客提出赔偿,双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