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9年以来,北京居民赴台旅游人数呈迅速上升趋势。2月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达5000余件,创历史新高。今天(9日)警方提示,如居民准备赴台旅游,应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台签注,没签注无法赴台。
据统计,2008年7月4日本市派出首个赴台旅游团以来,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经累计受理赴台申请25000余件。日均受理量由70余件上升到300余件。申请人员也由直航初期的空乘人员为主转变为赴台旅游人员为主。
近期赴台人员猛增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台湾旅游业为拉动岛内经济,“海峡两岸旅游协会”宣布放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团的各项限制。二是随着两岸直航的开通,赴台旅游成本大幅降价,已由去年的近万元跌至目前的不到5000元,真正达到了普通百姓的接受范围。
警方提示,不少因私赴台的大陆居民存在误解,以为办理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方的“入台许可”就可以出境。但按规定,因私赴台的大陆居民还应申请赴台签注,才能正常出境,而由旅行社组团的游客应申请“L”开头签注,在台准许停留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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