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内300多家知名酒店,正式推出了“延迟退房”活动,该活动将从6月1日持续到7月31日,为期2个月。 (6月2日《南方日报》)
酒店12点退房,诟病已久。尽管消费者要求取消霸王条款的呼声不断,消协也是口诛笔伐,但酒店打着国际惯例的旗号无动于衷,所以至今12点退房依然是行业的显规则。 300家知名酒店率先垂范, “延迟退房”之举的确令人眼前一亮,但是究竟能够掀起多大的浪花,尚有待观瞻。
300家酒店“延迟退房”的意义不容小视。一方面说明行业坚冰并非不能消融。同是酒店行业,为何我行你不行,所以示范效应值得赞赏;另一方面300家酒店的义举顺应民心,彰显民意。在方便消费者的同时,也无形之中为酒店增添了人气。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们当然希望“延迟退房”的酒店多多益善。
如果仅仅因为300家酒店的义举,我们现在就妄谈12点退房这一霸王条款的终结,未免有些操之过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300家酒店“延迟退房”应该拜当前的酒店竞争所赐,试想如果宾客如流,酒店入住率很高,我相信没有一家酒店会甘当“出头鸟”。国内酒店数不胜数,300家不过是九牛一毛。 300家酒店“延迟退房”虽然勇气可嘉,可操作起来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因为60天过后,一切又都将打回原形。
实际上作为酒店业行规的“12点退房”规定早已经悄然松动,不少酒店在实际操作中早已经实行延迟退房时间。可为何鲜有酒店公开提出废除“12点退房”旧规,各种原因值得深思。酒店业之所以牢牢守着“12点退房”的陈规陋习不放,国际惯例其实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原因在于行业的利益驱动。而一些酒店之所以能够灵活操作也是出于利益需要。所以“延迟退房”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却令消费者五味杂陈,这更像是拿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来搞促销而已。
打破12点退房的枷锁,300家酒店太少,我们所需要的是3000家,30000家这样的酒店加入。因为市场的枷锁需要市场的博弈去打破。 作者:关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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