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中午12点退房是否合理?这个酒店业多年来的惯例近几年备受质疑。
“3·15”前夕,中消协公布了今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其中酒店“12点退房”是其要破解的一个惯例。昨天,记者就此作了调查,市区大部分酒店仍规定12点退房,但实际操作中,不少酒店已悄然打破惯例,柔性对待顾客需求,放宽退房时间,有的甚至晚饭前退房也可。
市民称12点退房不方便
记者昨走访发现,市区几乎每个酒店宾馆的大堂里都清楚地标着“中午12点前退房”的告示。可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八成多市民认为,酒店12点退房存在很多不方便的地方。
昨天下午,市民李先生刚从丽水出差回来,谈起12点退房,他一肚子气。他说,自己是前天去丽水办事的,当天晚上8点住进一家酒店,昨天忙了一个上午,回房后就睡了一会,12点半去退房,结果酒店一定要补收半天房费。“晚上才入住,酒店凭什么一到中午就撵客人走,酒店应对时收费。”
事实上,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喜欢旅游和经常出差的市民,常会因各种原因耽误退房而付出“代价”。
市民胡先生是一家企业的销售人员,经常出差。他说,中午12点正是午饭时间,这个时候退房,连吃饭都得拎着笨重的行李,很不方便。
还有市民说,12点退房是站在酒店角度订的规则,目前大部分酒店都这样做,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可称“霸王”条款,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但也有个别市民表示理解酒店的做法。“中午12点退房,较能平衡照顾到上一批和下一批入住顾客的权益,还能提高酒店的运作效率。”
行规在金悄然松动
据了解,12点退房是国际惯例,世界各地的酒店一般都这样,至少有上百年历史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也将其写入行规中。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区不少酒店其实早已悄悄地将退房时间放宽,实行灵活的退房政策,去年市区三星级酒店嘉恒宾馆就率先对提前说明的特殊客人可延迟至14时退房,此举受到消费者好评。
市区赞佳酒店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也执行行规,并在房卡上设置提醒,但考虑到客人办事、外出、午餐等需要,只要客人说明情况,可以适当延时退房。市区双龙南街一家星级酒店负责人表示,如果客人有需要,可以延迟至14时退房。而市区锦华园度假村有关负责人称,若是客人有特殊情况并事先提出,在房间不紧张的情况下,最迟晚饭前退房便可。而对凌晨入住的客人,市区大部分酒店宾馆都实行打折或优惠价。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酒店这样人性化的做法表示肯定。
“以前一些酒店执行这一惯例时很较真,可如今金华酒店生意竞争很激烈,消费者维权意识又很强,提供高质量服务已是生存和发展的必需。”一家三星级酒店负责人坦言,现在市区许多酒店都更新观念,处处为客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适当放宽退房时间自然也在其中。
不过,也有多家酒店提出,实际操作中可以灵活处理,但不希望改变惯例。“如果规定变了,所有客人都改变习惯,延时退房,对酒店的运作效率、经营成本会带来不小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