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转暖,又到了结婚的旺季,沈城婚宴的“限制”也多了起来。
预订婚宴
酒店指定婚庆公司
市民张小姐打算今年5月份举行婚礼,去了几家酒店预订婚宴,却都被告知,要她选择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否则将收取进场费,或者干脆不予接待。张小姐很纳闷:“酒店凭什么限制我选择婚庆公司,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昨(13)日,记者来到皇姑区友谊宾馆,酒店服务人员介绍,婚宴每桌为1088元,婚庆必须用友谊庆典公司,选择其他婚庆公司就得加收1000元的“进场费”。“因为婚庆公司租用我们写字间,所以我们才和他们合作的。”服务人员表示。
记者询问了沈城的几家酒店,北站富丽华酒店有自己的婚庆公司,如果新人选择其他婚庆公司,北站富丽华酒店将收取新人500的元“场地费”。
业内人士
这是行业“潜规则”
从事婚庆行业多年的周女士称,婚庆公司与酒店合作,生意好很多,也是行业“潜规则”。与酒店合作后,至少要把利润的20%分给酒店,“这部分钱当然是要从新人的身上出。”
“如果新人没选择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那么酒店就会刁难别的婚庆公司和新人。”周女士说,她遇到过最过分的酒店,是婚礼的当天,酒店把会场的电给“掐”了,并以婚庆公司布置会场用电量过大为由,要新人交纳300元的电费。
律师说法
酒店这样是“越权”
辽宁实远律师事务所的武中华律师对此表示:婚庆服务并不是酒店婚宴的经营范围,酒店这样的规定明显有“越权”嫌疑。酒店给新人制订了婚庆公司,这也剥夺了新人的选择权。“如果强行要求新人选择指定的婚庆公司,或者新人不选择指定的婚庆公司就需向酒店缴纳‘进场费’,那么酒店就有强制新人消费的嫌疑。”
见习记者 李雪娇 李小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