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旅游 > 国内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直击全国各地发放旅游消费券 >正文
3月1日,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开始使用。
当天,在锁石村、珍珠泉等旅游消费券指定消费点,出现了不少用消费券买草莓、购门票、吃农家饭的人们。市民们在开开心心使用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若干疑惑。昨天,记者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
消费券为何必须实名使用
问:上周日,记者在一个乡村旅游消费券的指定消费点看到,结账时,市民董先生掏出消费券准备抵扣部分饭钱,但拒绝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也不愿意在消费券的左下方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董先生说:“万一我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被泄漏出去,被不法分子盗用做违法的事情怎么办?”
答:乡村旅游消费券的使用规则之一,就是采用“实名制”消费。市民在使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并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证号码一栏,填写身份证号及本人名字后才能用。
这是为了防止指定的消费点出现违规收券的行为。市民拿着消费券消费,券所产生的费用都是由政府买单的,实名后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每张券确实是市民来消费的。此外,37家指定消费点都与旅游部门签订了协议,承诺绝不会对外泄露消费券使用者的个人身份信息。一旦发现有消费点泄露消费者信息,我们会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谢臻)
消费券的面额能否再小点
问:上周日,在江心洲农俗园购买草莓的陆女士说,她买了一箱35元的草莓,按照使用规则,可以使用15元消费券,但现在的消费券面额最小是10元,不是很方便。她建议,4、5、6月份再发放的消费券,能否加印5元面额的?
答:从3月1日开始,我们已分组对指定消费点的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对于部分市民提出的加印小面额消费券问题,旅游部门将在调研基础上予以考虑。
每次抵扣额度能否超过50%
问:3月1日,一个指定消费点的草莓种植户胡先生卖了4箱总计100元的草莓,一时没想起来,收取了市民90元的乡村旅游消费券和10元现金。请问这对消费券兑换现金是否会产生影响?
答:乡村旅游消费券设定了每次不超过50%的使用比例,是因为发放消费券的主要目的在于拉动消费,如果全额使用消费券,很显然失去了“拉动消费”的意义。因此,希望乡村旅游点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行乡村旅游消费券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定。目前,旅游部门正对乡村旅游消费券指定消费点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如果发现违规操作的行为,不仅要取缔其作为指定消费点的资格,还将给予经济处罚。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