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空姐李乐出现在顺义法院。像执行飞行任务一样,她胸前戴着乘务员的工作证,身穿制服,手拉滑杆箱,只是箱子里装的是诉讼材料。包括18名空姐在内的21名乘务员,认为公司培训待岗实为变相裁员,将新华航空诉至法院。
乘务员索赔百万
昨天上午8点10分,21名乘务员作为原告出庭,其中空姐18名。李乐说:“我停飞3个月了,今天特意严肃地穿上制服,或许以后没机会穿了。”
乘务员吴宁说:“公司无故认定我们是不合格人员,安排我们脱产培训,并希望我们转岗,到现在仍不安排飞行任务。”21名乘务员认为,公司让合格的乘务员脱离正常的工作岗位,擅自剥夺了他们的劳动权利,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因此起诉要求复飞,并索赔百万余元。
8点半,法庭准时开庭,庭审持续了一天。新华航空的代理人辩称,“公司享有安排工作的自主权,有飞行资格的乘务员是否执行飞行任务及怎样执行飞行任务,由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受全球经济及燃油的影响,公司对飞行计划有所调整”。代理人解释,从去年9月起,部分乘务员因参加公司培训,没有飞行任务,但不表明取消了飞行资格。因此,对方的诉讼请求无法成立。
新华航空公司不同意补发工资,“乘务员工资的一大比例是飞行小时费,没有执行飞行任务,不需要支付这部分工资”。
停飞待岗月薪千元
李乐做空姐近5年了,参加培训前是实习乘务长,下个晋级目标是乘务长。去年9月,她收到公司的电话通知,内容是“前期国际乘务员考核不合格”。不久,她又接到短信通知,“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培训,培训时间近一个月”。与她情况类似的共有77人。
李乐很疑惑,“我的业务技能没问题,在去年1月至8月份的绩效考核中,我的排名在前一百位,怎么这个月就通知我不合格,有的人排名在后都没有被通知参加培训”。她说,北京乘务队有800人左右,公司以绩效对乘务员进行考核,10%排名靠后的有不再续签合同的危险。“我不属于此列啊”,说着,她拿出从公司内网上打印的绩效排名。
李乐按要求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令她疑惑,“与技能无关,主要是企业文化等”。最后一天参加考核,李乐发现,试卷上写着不合格人员考核。“凭什么说我们是不合格人员”,因此大部分人罢考。
李乐说,随后一部分人转岗。起诉的21人不同意转岗,“我们是技能良好的乘务员,要求复飞”。有飞行任务时,他们的月薪平均8000元以上。现在待岗,每周两次必须去公司签到,每个月发800元或1000元。
李乐说,在被通知培训时,民航总局为他们颁发的《民航空勤登机证》和《空舱乘务员训练合格证》都被公司收走。“这些证件需要每年审核一次,否则取消飞行资格。因公司不安排审核,目前我们丧失了飞行资格”。
公司被指变相裁员
李乐等人向公司反映没有结果,便申请劳动仲裁。今年2月,仲裁委在裁决中称,新华航空根据自己的运营情况,享有自主权利,仲裁委不宜干涉。乘务员没有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已取消其飞行资格和未履行劳动合同,因此要求恢复正常飞行和补发工资不予支持。
21名乘务员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即便败诉,也要搞清楚哪里不合格”。这21人中,绩效排名最好的在第30名。对此质疑,庭审中新华航空说“与本案无关”。对乘务员打印的绩效考核,航空公司代理人说,“打印件无法认可真实性”。
航空公司当庭对8名原告的诉求有异议,“已经有7个人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另外一人已经离职,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据了解,有两人的劳动合同到期日是前天。
昨天下午,乘务员的代理人在答辩时说:“航空公司对乘务员由脱产培训到待岗的事实已经很明显,是在变相裁员。原告中很多人是乘务长或者见习乘务长,薪酬丰厚。航空公司的目的是裁掉这些人,再雇用新员工,降低用人成本。”
对此,航空公司称:“公司与劳动合同没到期的乘务员,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并没有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
-特写
“待定”的空姐
法庭上,张灵拿出刚得到的获奖证书——环球小姐比赛最佳形象奖,以证明自己的综合素质优秀。
今年21岁的张灵,2007年大学毕业,参加了总公司举行的招聘,经过长达2个月5轮的选拔和复试,她成为一名空姐。“我现在还记得,对方说欢迎加入”。去年1月,她和航空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飞行8个月后停飞了”。张灵说,以前家人打她的电话,总是因在飞机上打不通,现在一打就通,“我总是骗他们,说经济不景气,飞行时间少”。
有13年空乘经验的王慧,也在“不合格人员”之列。王慧说,从实习生到见习乘务员、普通乘务员、见习乘务长、乘务长,她在公司工作了13年,每一次的晋升随之带动的是薪酬的上扬,“现在月薪1万多,刚开始才1000左右,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了”。最后一次续签合同,她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她不知道还能在公司待多久。“未来做什么,也没有想好”。
21人中李越已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她昨天因故未到庭。她的同伴说,“她才飞了3个月就停飞了,而她此前为做空姐付出的培训费就近2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