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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为吉林旅游鼓后劲 访吉林省旅游局局长(图)(3)

http://travel.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9:51  国家旅游局

  搞好对乡村旅游发展的分类指导。一是提升各种类型“农家乐”的接待服务水平。发挥农家乐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千家万户兴办“农家乐”,有条件的乡村要努力打造“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屯一绝”、“一家一艺”, 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形成乡土文化氛围。在“农家乐”形成一定经济带动能力的乡村,适时推动接待分工、农副产品加工分工和旅游商品生产分工,形成“农家乐”的产业化提升。二是拓展和深化观光型的乡村旅游。以各类风景资源为主要依托,不断探索乡村旅游的多种形式。要明确发展定位,引入景区管理模式,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要保持农村生态环境,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等体验内容,加强休闲度假功能;要拉长农村旅游的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与旅游、商贸、流通等的紧密结合。三是保护性挖掘民俗民族文化型乡村旅游。着力在提高乡村游文化品位上下功夫,把文化作为乡村旅游的灵魂和精髓。要根据自有特点进行高水平的规划和项目策划,重点挖掘原生态古村落、民族村寨和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民族风俗以及生产生活特色。四是逐步推进旅游型小城镇建设。要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着力完善旅游配套和功能建设,提升旅游型小城镇价值。要注意将小城镇发展和延续历史传统、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做到文化型开发,永续利用。五是摸索各种类型的农村旅游模式。围绕当地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不断探索“景区带动型”、“公司+农户型”、“旅游协会+农户型”、“综合开发型”等发展乡村旅游的新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小康新村型等模式的展示和推广作用。

  深入开展乡村旅游的政策调查研究。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旅游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出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乡村旅游的具体意见。乡村旅游的发展要突出特色、循序渐进、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旅游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 建立乡村旅游的先行试验点,紧密跟进,不断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乡村旅游有序发展,防止“一哄而起”、“一个标准”、“一种发展模式”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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