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我市正式印发2003-2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新证启用后,已签发的2003版通行证可继续在有效期内使用。
2003-2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最直观的变化为:一是在通行证内页“签发机关”的位置,由机器印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带国徽的红色公章。二是原签注的印刷规格为在1张签注纸内印刷1枚签注及1枚加注。新版签注的印刷规格调整为在1张签注纸内竖排印刷2枚签注。三是加注使用贴纸备注打印,并粘贴在大陆证备注页,多项加注可打印在一枚贴纸备注上,每枚贴纸备注最多可打印三项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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