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9月期间乘坐成都始发航线高舱位的会员推出电子升舱券营销产品,并在成都双流机场、广州白云机场使用电子升舱券升舱。
一、针对客户
(一)在2014年7-9月乘坐国航实际承运且挂CA代号,成都始发的国内定期航班指定舱位且达到一定旅行次数,且于2014年7-9月在“凤凰知音”网站、通过回复短信、4006100666会员服务热线进行注册的会员。
二、升舱规定
(一)奖励标准
2014年7-9月,乘坐国航实际承运且挂CA代号,成都始发(或到达)国内航线定期直达航班,头等、公务舱付费舱位3次,或乘经济舱M1舱以上付费舱位6次,即赠国内航线头等舱电子升舱券额度1个(最多可获赠3个),使用有效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电子升舱券使用细则
1.会员本人或里程账户受让人乘坐国航实际承运且挂CA代号,成都、广州始发的国内航线定期直达航班W、Y、B、M、M1、C、D、Z舱,且所乘航班头等舱座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至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U岛的国航头等、公务舱值机柜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使用电子升舱券额度办理升至该航班头等舱的手续。
2.办理升舱时间为:所乘航班起飞前90分钟至当次航班值机截止。
3.每个电子升舱券额度,可为1人办理1次经济舱升至头等舱,或公务舱升至头等舱。
4.办理升舱时,按旅客提出升舱需求的时间先后顺序办理;同时提出同航班同舱位升舱需求的旅客,按终身白金卡、白金卡、金卡、银卡、普通会员、会员里程账户受让人的顺序办理。
5.办理升舱后,按升舱前的付费舱位累积里程。
6.办理升舱后,如旅客自愿改期、签转、退票,仍按升舱前的付费舱位办理,电子升舱券不退还会员里程账户;如因国航原因发生改期、签转、退票,按升舱前的付费舱位办理,旅客可联系会员服务中心并说明情况,由会员服务中心核实后,将电子升舱券返还会员里程账户。
豪华宽体客机
成都-北京4119航班由豪华宽体客机777-300执飞。
18:00成都起飞、20:40到达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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