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在线3月17日讯 昨天上午,浏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谭嗣同故居‘大夫第’”南侧,记者看到2008年9月28日谭嗣同殉难110周年纪念日才起用的铜像广场花园,现在剩下一半不到,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宽2.3米、长16.9米的水泥停车场,停车场上还有施工留下的砂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谭嗣同故居199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四向各至故居外墙基外30 米处;建控地带:保护范围外60米处。
酒店擅自修建停车场
2009年2月10日,浏阳市文物局工作人员碰到了一件麻烦事。
据局长赵游介绍,“我们接到(谭嗣同)故居管理处和群众举报,浏阳河大酒店要在故居保护范围内修建停车场,我们立刻赶到现场,并对浏阳河大酒店下达《告知书》,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即使动工也要履行相关手续,他们口头答应会慎重对待。”
但是,第二天文物部门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时,发现“他们连夜赶工,已将停车场修好。当天(2月11日)我们就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2月13日,浏阳市文物局接到了浏阳河大酒店有关事项的回复,酒店方面在回复中声称,花园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归酒店所有,同时告知浏阳市文物局“你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允许进入花园进行维护管理。”
保护范围内动土要获许可
几次沟通未果,3月16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
专家组成员、省城乡规划学会会长邱安吉表示:“我们确定停车场的确位于故居的保护范围内。”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彭士奇表示,根据《文物保护法》,不管花园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只要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动土,就必须获得相关文物部门的许可。
□新闻幕后
谭嗣同曾在故居生活多年
谭嗣同故居位于浏阳市北正南路,始建于明朝末年,原为周姓祠宇,主体建筑占地2000多平方米。后由谭嗣同的祖父谭学琴(曾任浏阳县吏)买下,作为私第。清咸丰九年(1859年),谭嗣同父亲谭继洵考取进士,官至湖北巡抚,因其地位显赫,奉旨命名其宅为“大夫第官邸”,故谭嗣同故居又称“大夫第”。
谭嗣同曾在故居内生活多年,练文、习武、结交维新志士、寻求救国真理、从事变法活动。故居现存谭嗣同的书斋、卧室及他父亲谭继洵、夫人李闰的起居室等,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故居于1996年列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修复并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