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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张润钢:不是不允许“12点退房”

http://travel.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10:53  新浪旅游

  不久前,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对《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称《规范》)进行了修订,修订版《规范》甫一出台,立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特别是对第十条“12点退房”的修改,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欢迎,被认为是“饭店业收费时间自主,价格竞争将呈现公平、活跃的局面”、“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了”。

  事实上,从今年6月以来,全国不少饭店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开始采取延时退房,并将此做为一种促销手段。由此使有些媒体对仍然实行12点退房的饭店,颇不理解,特别是《规范》修订版出台后,更对坚持实行12点退房的饭店批评不断,难道坚持实行“12点退房”的饭店做错了吗?面对纷纷扬扬的不同声音,本报记者走访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张润钢就争议颇多的“12点退房”等话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规范》删除了“12点退房”的内容,是否真像一些媒体所说的“12点退房”已经寿终正寝?

  张润钢:原《规范》第十条表述的是目前国内外饭店业的一种通行做法,“12点退房”本身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2008年8月起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行为。所以我们觉得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规范》不应该也没有必要把酒店退房的时间继续限定在一个统一的时间内。因此,协会此次对《规范》进行修改,是由于协会不应当对“12点退房”统一规定,而不是因饭店类企业不能作此规定。本次修改将使协会的行为更加规范,而不应曲解成“12点退房”的寿终正寝,“12点退房”始终都是国内外饭店业通行的惯例。   

  记者:“12点退房”被有些媒体认为是潜规则和霸王条款,你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张润钢:原《规范》中关于“12点退房”的表述是依据国务院文件〔国发(1978)224号〕中《关于饭店计算外宾住房天数的规定》和1981年国际饭店协会章程确定的。因此,在我国,“12点退房”是有法律依据的,在国际上,其也是国际惯例。(上接第1版)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饭店业接待了近17亿人次的海外旅游者,到目前我们都没有接到海外游客关于退房时间问题的投诉。北京奥运会期间,承担接待任务的国内饭店也未接到此类问题的投诉,国内的大多数客人对此也是接受的。实践证明,“12点退房”被市场广泛认可,其不是潜规则,也不是霸王条款。

  记者:在这场热热闹闹的舆论纷争中,有人一直对“12点退房”是“国际惯例”很不认同,对此你有何看法?

  张润钢:对于“12点退房”有些人接受,有些人不接受,这无可厚非。但“12点退房”确实是一种国际惯例,是饭店业明确的国际规则,是客观存在。不能因为个别人不接受而否认这种存在。20多年前,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国际知名饭店品牌开始进入中国,为我国的饭店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做法,使我国的饭店业完成了由接待向商业运营的转变。当年中国大多数招待所的运营方式并不需要一个退房时间的概念,也不知道“12点退房”为何物。国际饭店品牌的进入,带来了这一通行国际多年的计算房费的方法,实际上,这种计算方法与酒店内在的运营规律和效率是相关联的。

  记者:但这是否意味着尽管《规范》修改了,饭店仍然可以坚持“12点退房”?

  张润钢:修改版的《规范》第三章第十条要求会员和相关企业“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客人。” 这就是说,各宾馆饭店可以自行选择住宿时间的结算方法,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不会再统一限定退房时间。即退房的时间可以设为11点、14点……自然也可以继续坚持在12点。饭店退房时间的确定,需要兼顾消费者与饭店的双方利益,在照顾退房者利益的同时,也需要顾及到将要入住者的利益,我们保护的是整体消费者的利益。我始终看不出“12点退房”的方式有什么违反上述原则的地方。

  记者:近日,有律师在媒体上称如果饭店坚持“12点退房”,客人可以拒付房款。你是否认可这种说法?

  张润钢:如果饭店在客人入住前已经做到“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客人。”并获得了客人的认可,就等于交易达成了。事后饭店或客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应遵守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既是基本的商业常识,也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是每一个商家和每一位法律人士都应该共同了解的游戏规则。

  记者:还有消费者担心,修改版《规范》中没有了对退房时间的统一规定,这会不会导致饭店操作上的混乱?

  张润钢: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我对中国饭店业的规范化运作充满信心。中国已经在10多年前就开始了市场化进程,而中国饭店业的市场化进程起步更早。在饭店业这样一个实行充分竞争的行业,大可不必为退房时间这样一个完全可以也应该交由市场来裁决的问题,浪费我们相关部门、媒体和律师们的大量宝贵时间和精力,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此次对《规范》的修改就是充分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市场规律的一个具体举措。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报 记者: 吴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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