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鄂伦春族乡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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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鄂伦春族乡简介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这是一首家喻户晓的少数民族民歌,听着这旋律优美、热情豪放的歌曲,一个骑马挎枪的鄂伦春猎人的剽悍形象就会在眼前闪现。 “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解放前,私有制虽然确立,但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的民族公社叫“穆昆”,是同一父系血统人民的共同体。“穆昆”是鄂伦春语,即“兄弟们”或“同姓人”的意思。“穆昆”有各个“乌力楞”组成,“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即“子孙们”的意思,指同一父系所传的子孙。一个“乌力楞”就是一个父系家族,由几个或几十个“斜仁柱”组成。“斜仁柱”,类似美洲印地安人的庐帐住所,是非常适合游猎生活的居住之所。它用松木或桦木做支架,盖上桦树皮,冬季用兽皮围盖,底部直径约七八米,高五六米,地中间生篝火,可做饭,取暖和照明。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黑河市瑷珲区新生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这里是鄂伦春族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 到新生乡去旅游,要经过90公里山路。沿途经振边酒厂、卧牛湖风景名胜区,跨越法别拉河时,可见采金船采金场面。春看达子香花红胜烈火,夏观绿色林海浩瀚无边,秋望漫山遍野红叶凝丹,冬赏白雪皑皑纯净天地。路边有无尽的白桦林,四季风景处处展现美丽的画卷。山道弯弯,一会儿下坡,一会儿上岗,非常有趣。 伴随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在鄂伦春猎民的家里已难寻觅那独具的习俗,家家都是彩电、洗衣机、音响等电器以及衣柜、沙发等家具摆满屋子,有的家庭也已装上电话,和汉族家庭没有明显差别。但是,如果逢上喜庆日子,他们会从箱子或衣柜里翻出民族服装穿上,你可一睹民族服饰的风采。 在鄂伦春老人莫桂红的家。游人可以看到典型的民族服饰。大衣叫“苏恩”,是冬天穿的皮袍,用狍皮精心缝制,狍皮为面、毛为里,穿起来非常暖和。皮靴叫“其克密”,是用16只狍腿的皮拼制成的短靴,以野猪皮或熊皮做底,以狍筋代线缝制。在雪地上穿着适用,轻便保暖。“灭塔哈”,是用狍头做的皮帽。用白桦树皮制作的器皿,有桦皮篓、桦皮盒,做工精巧,上面用彩色丝线刺上美丽的图案,是民族工艺。 鄂伦春族菜肴风味独特。主要有“库明拉”(晒肉干)、糖拌“吉厄特”(都柿)、狍肉炒“昆比好哇”(柳蒿芽)、野猪肉炖“抗骨拉奴哇”(老山芹)、狍肉炒“给老搔”(黄花菜)、还能吃到“依恩”(猴头蘑)、“莫锅”(木耳)、“豆嫩阿特”(桦树蘑)、吃红鳞、金线、柳根池等冷水鱼,喝“吉厄特啊拉嘿”(都柿酒)。 石头人风景区距离乡政府10公里。它依山傍水,剌尔滨河从这里流过,风光非常优美。夏季可顺河漂流,冬季可赶马爬犁。石头人度假村以“乌力楞”为单位,建设民族部落,以“塔路”、“铁克沙”、“迈罕”、“雅塔安嘎”四种“斜仁柱”为主要形式。“塔路”是用没有加工过的桦树皮苫盖在“斜仁柱”骨架上,然后用绳索捆牢。“铁克沙”是将桦树皮加工成很薄的一层,在锅里蒸煮晾干后,缝合起来,覆盖在“斜仁柱”的骨架上。较之“塔路”,用“铁克沙”覆盖的“斜仁柱”内光线好,缺点是怕冰雹。“迈罕”是用三幅白布接成长方形的布蓬,搭在两根竖起的木杆和一根横着的木杆上,然后四角插上细木杆,将布蓬上的绳套套在杆上,“迈罕”就搭成了。“迈罕”是出猎时的临时住所。“雅塔安嘎”又叫“恩克那力新哈汉”,与“斜仁柱”形状一样,是妇女分娩用的产房。 游人看到的这些既能观赏又能让有能让友人居住的小木屋,叫“奥伦”,进去看一看还是很有意思的。这棵高大挺拔的落叶松,距地面两米左右高的树干被砍去树皮,在上面画一个脸形,用红布遮盖,这就是鄂伦春人崇拜的山神“白那恰”。新生乡政府还准备选一处树林较密的地方,建一处风葬点,显示树杈卡、吊棺、横担担棺等几种不同的风葬(也称树葬)葬式,使游人了解鄂伦春人从前的丧葬习俗。 新生乡鄂伦春民族风情游,是独具魅力的旅游线路,热情、豪爽、淳朴的鄂伦春人用“赞达仁”(山歌)欢迎你,用“阿拉嘿”(舞蹈)欢迎你。

新生鄂伦春族乡历史

鄂伦春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现有人口6965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阿荣旗,黑龙江省的塔河县、呼玛县、逊克县、嘉荫县和黑河市。鄂伦春族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是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流域的两大山脉。大兴安岭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山高谷深、溪流纵横;小兴安岭沿黑龙江上游斜向东南,山势平缓。绵亘千里的兴安岭上,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生长着落叶松、红松、桦、柞、杨等耐寒树种和木耳、蘑菇、榛子、都柿等土特产品和药材。林中栖息着虎、熊、鹿、犴、狍、野猪、貂、狐狸、野鸡等珍禽异兽。河里游弋着鲑鱼、鳇鱼等鱼类。鄂伦春人世世代代就靠着一杆枪、一匹马、一只猎犬,一年四季追逐着獐狍野鹿,游猎在这茫茫的林海之中。直到50年代,他们才走出白桦林,走下兴安岭,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90年代,兴安岭全面禁猎以后,狩猎活动才渐渐退出他们的生活。“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朝以前,人们一般都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鄂伦春”这一名称最早始见于清康熙22年。汉文史籍常将其写作“俄伦春”、“俄尔春”、“俄乐春”、“鄂鲁春”、“鄂伦奇”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许多人还兼通汉语、鄂温克语、达斡尔语。通用汉文。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习俗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节庆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教育 鄂伦春族的教育始于1695年,形式是八旗满文学堂。“新满洲诸佐领下,每岁选幼童一名,教习书艺”。当时黑龙江将军属下的布特哈八旗有鄂伦春11佐领,故每年可选派11名幼童入校学习。清政府在全国兴办新式教育后,1907年在毕拉尔路开办了第一个鄂伦春学堂民国后。曾陆续在鄂伦春地区兴办“国民学校”和“省立学校”,二十年代后,鄂伦春地区有8所初、高级小学,在校生达226人,入学人数占总人口的4.5%,是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教育事业发展的顶峰。伪满时期,鄂伦春族学校先后全部停办,以后日本人曾在鄂伦春地区开办4所小学校,但4所学校在校生不足百人。解放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族民族教育事业,1948年,在黑龙江省呼玛县与瑷珲县的学校里,设立了鄂伦春族子弟班,在内蒙古扎兰屯纳文中学设立“鄂伦春族青年班”,学生的衣食住全部免费供应,采用速成教学法,培养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鄂伦春族骨干干部。1950年秋在莫旗尼尔基镇成立了第1所鄂伦春族小学校,成为鄂伦春民族教育的奠基石。1953年鄂伦春小学从莫旗迁到鄂伦春旗小二沟,当时有4个教学班,55名在校生,教职工10名。1966年,鄂伦春族普及了小学教育,1981年普及了初中教育。目前,鄂伦春地区的学校布局合理,教学条件和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1362人中有大学本科学生16人,专科学生48人,中专学生41人,高中学生154入。鄂伦春自治旗现有民族中学3所,民族小学8所,鄂伦春族学生637人。每个猎民村都设有1所小学,鄂伦春族小学生可就近入学,鄂伦春族初中和高中生全部在鄂伦春中学住宿就读,大批贫困的猎民子女都有了接受教育的机会。特别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很多鄂伦春族是完全依靠国家的助学金读完了小学、中学、大学。为进一步提高鄂伦春民族的文化素质,鼓励教师到猎区工作,1985年鄂伦春自治旗为在猎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浮动两级工资,满五年给予固定。为保证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鄂伦春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1994年开始,凡在统考中被大专院校录取的鄂伦春族猎民子女的学费全部由自治旗财政负担;鄂伦春族职工干部子女的学费由旗财政负担一半。1994年至1998年底,共为鄂伦春族大、中专在校生发放学费46万多元。1995年设立了鄂伦春族高学历人才奖励基金,10月11日,鄂伦春自治旗在中央民族大学奖励了1名博士研究生和3名硕土研究生,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文化鄂伦春族民间文学艺术源远流长,具有独特的民族色彩。但由于没有文字记载,不为世人所知。1956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这次社会历史调查,对鄂伦春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一大批民族文化瑰宝被发掘整理,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增添了光彩。新中国成立后,大量鄂伦春民间神话、传说、故事、童话、笑话、寓言、谚语、歌曲、舞蹈、绘画、雕刻、桦皮艺术等展现于世,经过搜集整理,先后出版了《鄂伦春人的歌》、《鄂伦春歌曲选》、《鄂伦春民间舞蹈集成》、《鄂伦春民间故事集成》、《鄂伦春民间文学艺术集》等。为了挖掘民族精粹,弘扬文化,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分别成立了鄂伦春族研究会。目前,已出版大量有关鄂伦春族的书籍,如《鄂伦春族游猎文化》、《鄂伦春族研究》、《鄂伦春族》、《鄂伦春族风俗志》、《鄂伦春族40年》、《鄂伦春民族现代化研究》等,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期刊《鄂伦春研究》、论文集《黑龙江鄂伦春研究》、文学期刊《鄂伦春》及鄂伦春自治旗机关报刊《鄂伦春报》。 民族服饰 鄂伦春人的服装,头戴狍头皮帽,身着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这些皮制服装做得实用、美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鄂伦春人穿的皮袍,男女式样基本相同,都是右大襟,男袍“尼罗苏恩”前后或左右开衩,女皮袍装饰美丽。春秋季的猎装较短,长到膝盖,夏季的狍皮毛很短,颜色发红,所以也叫红毛皮衣。雨天将旧冬衣毛朝外穿,可以防水。男子穿的皮裤只到膝盖,腰间肥大。裤脚折起来用带子系住,塞进皮靴里。出野外时还要在外面穿上皮套裤。皮套裤是用耐磨的鹿、(犭+罕)皮制作的,而且要刮掉毛,鞣制得非常软,这样,骑马打猎时不仅结实抗磨,而且灵巧方便。女皮裤是长的,比男裤稍瘦些,前面带兜肚,裤腰从左右向前折,系上腰带,这种裤子适合骑马、采集等活动。鄂伦春人的皮靴是用狍、鹿、(犭+罕)的腿皮制作的,用结实的泡脖子皮或野猪皮、(犭+罕)皮、熊皮做底,按不同的季节做得高矮薄厚各不相同。穿这样的皮靴出猎,轻便暖和,走路没有声音,不易惊动野兽。狍头皮帽“灭塔哈”是用狍头皮按原状制作的,这是大人小孩都喜欢戴的帽子,它不仅抵御严寒,狩猎时还可以起到伪装作用,是鄂伦春族有代表性的服饰。适合狩猎使用的手套是“考胡落”,大拇指同四指分开,手掌留口。平时手在里面,射击时从掌心直接把手伸出来,非常方便。五指手套制作精美,常常是男女之间的定情物。鄂伦春人不仅用皮子做衣裤靴帽,被褥、出猎的睡袋及其他许多日常用品也都是用狍皮做的。为了有效利用皮革,她们把边角料做成漂亮的皮兜、香囊、烟荷包、腰带和猎刀的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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