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旅游局近日公布2008年武汉旅游质量报告。报告显示,旅行社仍是游客投诉的主要对象。旅行社违反合同降低服务标准、擅自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对儿童、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加价成为投诉热点。
2008年,武汉市旅游部门共受理各类旅游投诉96起,涉及旅行社、饭店、景点、旅游交通、购物和餐饮6类,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达40多万元。其中,旅行社投诉达到59件。
据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介绍,对旅行社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部分旅行社不规范经营,违反合同约定,在食宿、交通、餐饮上降低服务质量标准;少数导游为获取回扣,擅自增加购物点或自费景点,甚至压缩正常景点的游玩时间;在一些线路上,旅行社以购物能力差为由,对儿童、教师、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加收团款附加费用。
旅游质监部门表示,将对旅游市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并提醒市民出游时少选择超低价团,多注重服务质量和相应标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