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对全省30个文化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予以表彰,龙陵县获此殊荣。
近年来,龙陵县积极按照省、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点围绕抗战文化、黄龙玉文化、温泉养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生态文化、侨乡文化等领域,突出资源优势,积极做好省、市级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文化产业发展创意园区、先进县(市、区)等推荐申报工作,着力发展文化产业。
“十二五”期间,龙陵县完善了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培养了省级玉雕大师9人、玉雕名师42人、玉雕师280余人,组建了一支优秀人才队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丛书出版、机场广告和国际、国内各种交易会就龙陵文化资源进行宣传推介;梳理完善51个非遗项目和56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资料及摸清全县文化资源,编纂了《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书,建立了文化产业项目库;制作发行了20余项优秀文艺作品;推荐申报联网直报企业5个,申报、储备文化产业项目30余个;先后荣获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县、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等荣誉,龙陵黄龙玉产业园区被命名为云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获 “云南省特色文化产业知名品牌”荣誉称号,华盛玉雕教学基地获市级文化产业示范点称号。申请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65万,扶持文化产业项目9个,有效推动了黄龙玉雕刻、象达纸伞、刺绣、锑艺、民族服饰、泥塑、木雕、铁核桃壳工艺等为代表的民族民间工艺技艺产业传承和发展。(尹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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