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残联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落实了22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金1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70名,共计5.6万元;省级补助70名,共计5.6万元;州级补助80名,共计6.4万元。
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政策是国家针对16—59周岁在就业年龄阶段,失去就业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一项特惠政策。“十二五”期间,麻栗坡县已累计为符合条件的757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补助金额达79万元。
(来源:麻栗坡县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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