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15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活动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容市貌,保障火把节系列活动顺利举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欢乐的节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昆明市民文明公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销售“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行重点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违法占道兜售塑料充气棒、孔明灯、“飞雪”等易燃易爆罐装喷射泡沫的,公安机关、住建局城管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使用塑料充气棒或“飞雪”等易燃易爆罐装喷射泡沫喷洒和相互追打,致人伤害或者造成他人财物损害,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使用“飞雪”产品、劣质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引发火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服从现场执法执勤人员指挥、管理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监督电话:
县公安局:110
住 建 局:12319
县工商局:12315
2015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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