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赠送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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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 2014年08月21日14:35

  日前,沈阳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旅游服务警示,提醒游客不要被“赠送”、“免费”、“低价”等宣传迷惑,提防消费陷阱。游客务必要留意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因为只有正规的旅行社才能经营旅游业务。

  选择旅行社出游前要查看旅行社的资质,既要有《营业执照》又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报名或接受参团前,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交通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并由游客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游客参加旅游活动,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警惕因“赠送”“低价”而上当受骗。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除非遇到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游客遇到导游误导、欺骗、胁迫购物或参加自费活动的情况,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如录音、录像等,可向当地警方报案,也可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旅游质监(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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