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轰动一时的包头空难官司又有新进展。昨(10)日,包头空难受害人代理律师郝俊波向记者透露,上周五,包头空难在美国加州法院二审开庭。此次诉讼将决定包头空难到底应在中国审理还是在美国审理的管辖权问题,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次诉讼预计会在3个月内做出判决。目前无论是代理律师还是遇难者家属都对此案很有信心,认为上诉法院有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在美国审理包头空难。”郝俊波称。
发生在2004年底的包头空难造成55人死亡。随后,由于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做出的每位遇难者支付21.1万元的赔偿决定不满,32名包头空难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向美国法院起诉。但由于东航提出管辖权问题,美国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应转由中国审理。不过,受害人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的3位被告包括:事故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Bombardier Inc.)和执飞公司东航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应该可以在美国审理,于是在美国一审判决后向加洲法院迅速提起上诉。
“对于包头空难受害人来说,能够在美国审理绝对是个好消息。”郝俊波表示,首先美国法院在审理空难方面更有经验,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部分遇难者家属到现在都没拿到任何赔偿,家庭状况已经非常恶劣,而美国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规定很公平,受害人家属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赔偿。最后,考虑到被告之一的东航是国有大型企业,如果在国内起诉,法院可能会受到相当大的压力。所以,此次美国二审结果对包头空难诉讼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如果在美国得到宣判,包头空难将成为改变中国航空法制史的案件。
商报链接:包头空难案件回顾
-2004年11月21日东航一架小型客机在包头坠毁。
-2004年11月27日东航承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人民币。
-2005年10月32名不接受东航赔偿的受害人家属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7月5日由于东航提出管辖权问题,美国法院裁决暂停在美审理该案转回中国,随后受害人代理律师在美国提起上诉。
-2007年12月及2008年6月受害人代理律师两次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未果。
-2009年2月美国二审开庭审理包头空难管辖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