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持公务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哈驻华使馆、驻上海总领事馆、驻香港总领事馆或驻乌鲁木齐签证代办点办理赴哈签证。哈驻外使领馆颁发签证均需经哈国内批准,得到“返签号”后方可颁发,因此办理签证时间较长。哈不办理落地签证,赴哈人员须在境外办理好签证。 委托办理签证信息请参考:http://qz.qyer.com/visa/Asia/Kazakhstan/
出入境
入境哈时需在边境填写好“移民卡”,并妥善保存,出境时交回。在哈临时居留的外国人应于入境后5个自然日内在其签证所示的邀请方所在地移民局办理登记。持商务签证每年在哈停留天数累计不得超过120天。 临时入境的外国人须在其签证到期前离境,如逾期离境须交100到300美元不等的罚款。如在入境后遗失证件,须补领新的国际旅行证件及到移民局办理出境签证后方可离境。
货币兑换
哈萨克斯坦使用Tenge(坚戈),1块人民币约合人民币24哈萨克坚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