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跨省飞机行窃团伙6天内盗窃9万余元被判重刑

http://travel.sina.com.cn  2009年06月04日10:18  新浪旅游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法院日前对一起跨省飞机行窃团伙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在6天时间里,跨省乘坐航班10次,涉案现金9万余元。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该团伙首犯张强有期徒刑11年,另两名同伙各被判刑10年。

  2008年下半年,在沈阳打工的河南信阳籍青年张强经济上比较拮据,于是便萌生盗窃取财不劳而获的念头。为此,他找来赌钱时的牌友王某、赵某,三人经过策划,决定组成团伙在飞机上盗窃。

  同年10月8日,在北京飞往沈阳的航班上,张强等三个人在候机厅左顾右盼,最后把目标锁定在一个拿黑皮包的中年人身上。登机后,三人分散开来,分别坐在机舱的前、中、后过道口,利用机舱人多摆放物品混乱时开始下手。 张强离被害人最近,便在被害人隔座负责拿钱,由另两个人望风。趁被害人不备,张强把被害人放在行李架上的包裹拿下来,把包里面的8万元现金迅速装到自己的包里,随后把事先准备好的报纸塞进被害人的包里。

  仅几十秒的动作没有引起被害人的丝毫注意。就这样,数万元钱轻而易举转移到了张强团伙手中。到沈阳后,三个人迅速下机,随后找地方将这8万元钱按照事先约定分赃。

  第一次的盗窃成功让张强三人忘乎所以。同年10月11日,他们又在深圳飞往无锡的航班上如法炮制,盗取了一名台商人民币1万余元。10月21日,在南京机场时,被安检人员发现破绽,该团伙三人先后落网。

  法院认定,张强等三人自2008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在短短的6天时间里,共乘坐航班10次,盗窃两起,涉案金额9万余元。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据张强等人的交代,本案中被害人在乘坐飞机过程中警惕性较差,并没有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上机后也不注意查看,有的被害人下机后也不查询贵重财物,甚至下机后很长时间才发现钱款丢失。办案人员提醒,乘坐飞机时应提高警惕,看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异常立即报案,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新华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关于 航空 机场 的新闻

象牙塔里的美丽风景

宁静的林荫道上,偶遇温文儒雅的教授,碰撞风采飞扬的青春,恍若与世隔绝...

遗落在酒店的电影瞬间

酒店是很多电影的重要场景,通常男女主角在里面发生最浪漫的故事,或者成为凶杀悬疑电影的重要证据场所...

新贵墨尔本

墨尔本,是个奇妙的地方:一边依偎着蔚蓝的大海,一边枕靠着沧桑的岩石;悬崖峭壁之间可以开辟出世界上最美丽的公路...

与空姐有关的那些事

空姐,很多人认为是一份即轻松又令人羡慕的职业。其实空姐的工作却是非常辛苦的。例如,遇到挑剔的乘客时,也必须要保持微笑等等...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