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友出国迟归赔旅行社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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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15年05月12日15:10

  国外风景虽美,请勿延期滞留。广州一男子张某报团参加韩国首尔济州豪华5日游,孰料,到韩国后,张某却中途离队,眷恋韩国的美景,不准时随团回国。事后,旅行社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签证担保金5万元。

  2013年5月9日,张某跟随旅行社的旅游团队出发抵达首尔。孰料,在韩国旅游期间,张某却擅自离队,直至旅游团队于5月13日在韩国首尔机场登机返回国内时,张某仍然没有出现。经查,有张某的韩国入境记录,但没有相应的出境记录。

  2013年5月15日,旅行社向广东某国际旅行社交纳担保金5万元。此前,旅行社曾向广东某国际旅行社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承诺支付5万元作为签证担保金以保证张某能按时随团回国,不延期滞留在韩国,如发生客人滞留或延期回国的现象,愿意承担一切担保责任。

  事后,旅行社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万元损失,其认为张某擅自离团滞留韩国不归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实际造成了旅行社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旅行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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