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由原来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将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补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降为200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明年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由原来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将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补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降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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