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国庆实施 上海一旅行社获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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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 微博 | 2013年10月03日09:09

  据《扬子晚报》报道1日,上海市一家旅行社带团女导游赵某,手持假导游证带团到苏州游玩,被苏州市旅游执法支队当场查获。赵某因持假证被依法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这是《旅游法》实施首日,全国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日中午,旅游执法人员在狮子林风景区发现,上海市欢天喜地旅行社组织的来苏旅游团队,带团女导游赵某用的是一张假导游证,当即进行查处。30多岁的赵某很快坦白,假导游证是自己从淘宝网上花300多元买的。她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父亲患重病在家,想在国庆节兼职做导游,赚点钱补贴家用。鉴于赵某认错态度端正,家庭确有困难,执法人员按《旅游法》第102条规定,从轻对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随后,苏州旅游执法部门联系上海这家旅行社,让其重新安排导游带团。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继续追查网上制售假导游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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